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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萬民作門徒

【太28:16~20】

基督教台灣聖樂教會(黃恩賜牧師)

2017年01月01日禮拜

 

 

 

上帝

愛人類。

是永活的,

也是誠實守約的。

上帝派兒子到世上作救主,

是為了把人類的靈魂交給兒子,

以便拯救人類的靈魂脫離魔鬼的轄制(弗2:1~3)。

人類從很久以前就已經遠離上帝,

屬於魔鬼,

因此人類的基因裡也有魔鬼的屬性(約一3:8)。

為了替這樣的人類贖罪,

上帝採取了特別的措施,

那就是叫耶穌擔當人類的罪(徒5:30~32)。

於是

耶穌替人類在十字架上受刑而死,

可是上帝卻叫他從死裡復活,

因他是無罪的(徒3:14~15)。

上帝

為了叫人明白這事實而賜下聖靈教導的

就是福音。

◎福音是我們的信。

  相信福音就等於得到信,

  若沒有信,人就無法得救。

◎為了使萬民擁有這信,

  上帝命令聖徒

  要傳福音。

◎只追求自己的虔誠,這並不是我們的目標,

  我們既領受主耶穌的話語就有了使命:

  要傳揚並教導我們的信。

※聖靈也為這事效力,

  因此要發熱心地教導人,使人蒙受恩典,

  這才是成就主旨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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