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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故意犯罪
【來10:19~31】

2019年2月17日 聖樂教會(行使監督權者:金聖顯牧師;元老監督:金箕東牧師)主日禮拜講道

講師:金箕東元老監督

 


上帝
是誠實的。

作為得救之人的父(羅8:16~17),
使人喝上帝的血,
吃上帝的肉(約6:53~55)。
世上有哪一個宗教
能使人喝上帝的血,
吃上帝的肉呢?
凡是宗教都以使人修養的律法為基礎,
其中沒有恩典所以沒有救恩(弗2:8;徒4:12)。

我們靠著上帝的血行在聖潔的路上。
我們的主必會快來(徒1:11),
接他的聖徒們(約14:1~3)。
故此
我們要遵守主日(來10:25),
不要故意犯罪(賽58:13~14)。
認識了真理,還故意犯罪,就無異於離棄上帝,
這樣的人怎能免受審判。
我們要帶著殉道的心過每一天的生活,
要更加靠近主耶穌。
◎要依靠聖靈。
聖靈賜給我們豐盛的恩賜。
◎讓我們靠聖靈
過有能力的信仰生活。
這是主的誡命。
◎讓我們下決心
從今日起徹底遵守主日,
藉著聖日徹底勝過世界。
※聖徒要行在聖潔的路上,
要保持聖潔的方向,
直到進入天國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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