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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立約的血  

【太26:17~29】

庇哩亞台灣聖樂教會主日講道

講道:監督 黃恩賜牧師

 

上帝
擁有著血。


把自己的血賜給我們作為立約的憑據,
這就是耶穌基督的血(太26:28)。

耶穌
是上帝的形象,是獨生子(林後4:4)。

在上帝借著約賜給我們的一切中,血就是第一,
血裡有赦罪(來9:26),
血裡有生命(利17:11)。

我們既相信他的應許而喝了他的血,
我們的罪就已經得了赦免,
因此我們得稱為義了。

人若相信上帝是擁有血的唯一的神(約17:3),
他就是罪得赦免的人。

故此
屬耶穌的人是聖殿,是耶穌寶血的紀念館,
耶穌的血常在他裡面(林前3:16~17)。

哪怕是行惡的人
也要藉著血成為聖徒,
並要接受聖靈的帶領(徒2:38~40)。

◎上帝既已遵守了約,
    我們
    就要常常紀念上帝的血。

◎耶穌
    是為了上帝的約作為肉身來的,
    他的血裡有生命。

◎聖靈
    為上帝的血作見證,
    並以能力和恩賜顯明自己。

※要相信上帝的約。
    讓我們相信上帝用血立的約,
    以得稱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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