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立約的血
【太26:17~29】
庇哩亞台灣聖樂教會主日講道
講道:監督 黃恩賜牧師
上帝
擁有著血。
他
把自己的血賜給我們作為立約的憑據,
這就是耶穌基督的血(太26:28)。
耶穌
是上帝的形象,是獨生子(林後4:4)。
在上帝借著約賜給我們的一切中,血就是第一,
血裡有赦罪(來9:26),
血裡有生命(利17:11)。
我們既相信他的應許而喝了他的血,
我們的罪就已經得了赦免,
因此我們得稱為義了。
人若相信上帝是擁有血的唯一的神(約17:3),
他就是罪得赦免的人。
故此
屬耶穌的人是聖殿,是耶穌寶血的紀念館,
耶穌的血常在他裡面(林前3:16~17)。
哪怕是行惡的人
也要藉著血成為聖徒,
並要接受聖靈的帶領(徒2:38~40)。
◎上帝既已遵守了約,
我們
就要常常紀念上帝的血。
◎耶穌
是為了上帝的約作為肉身來的,
他的血裡有生命。
◎聖靈
為上帝的血作見證,
並以能力和恩賜顯明自己。
※要相信上帝的約。
讓我們相信上帝用血立的約,
以得稱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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