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7日首爾聖樂教會主日講道
講師:主任監督——金箕東牧師


上帝
是全知的。

雖然是義的,但卻愛人類。

不是因為人類是義的,
而是因為上帝用自己的義遮蓋了人類的不義。
這就是我們的信。
全知的那位豈不知道我們的本質?
但他不記得我們的不義,
是因為他是義的(賽43:25)。
真正的愛,像彼此洗腳一樣,
赦免別人的過犯(約20:23)。
為人洗腳,卻不饒恕他的罪,這是假冒偽善。
知道這一點並且付諸行動的人是有福的。
上帝賜給我們耶穌,
是遮蓋我們的不義(徒2:38);
上帝賜給我們聖靈,
也是遮蓋我們的不義;
聖靈在我們裡面做工,
是因為上帝不記得我們的不義。
◎不要假冒偽善,
不要揭露別人的罪。
這將會作為福分回到自己身上。
◎勒住舌頭的敬虔,
讓人蒙受福分,
忍耐到底的人,最終得到賞賜。
◎要彼此洗腳,
也要彼此洗靈魂的過犯,而不要記住。
這將會作為福分回到自己身上。
※不要假冒偽善,
而要求屬靈的益處,
並要追求上帝所應許的福分。



上帝是全知的。他不僅是全能的,也是全知的,所以連人的頭髮到充滿宇宙的星星都數過了,而且他永遠不會忘記所知道的。人如果自作聰明,認為「難道上帝連這個也知道?」的話,就是在自取滅亡。人是好像塵土、蟲子或者牲畜一樣的存在,這樣的人憑著自己的知識或者努力絕對無法認識上帝,也無法見到上帝。

在相信耶穌之前,受洗之前,沒有一個人認識上帝。人們之所以不信上帝,是因為不認識他。人們輕率地說「哪裡有上帝,上帝在哪裡?」但最後要因著自己所說的話受審判。人們之所以這樣大膽地抵擋上帝,都是因為不認識上帝。 

對人類來說,「罪」就是指處於無法認識上帝的處境說的。上帝對在伊甸園中的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成了有靈的活人的亞當能聽見上帝的聲音,也能朝見上帝的面。但這樣的他犯罪之後,便無法見到上帝,也無法認識上帝了。上帝知道人若不認識上帝的話就只有滅亡,所以要人認識上帝。上帝把耶穌基督差到世上的原因就在這裡。

全能的上帝知道讓人類認識上帝的唯一道路、方法與智慧就是耶穌基督,所以把耶穌差到了世上。上帝的旨意在於人認識上帝、知道上帝的名、能夠聽到上帝的話語。耶穌基督知道上帝的意思,就是上帝賜給他的,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叫他們復活,所以為了讓上帝所愛的人類來到他那裡而擔當了苦難(約6:39)。

若不通過上帝差來的耶穌,就沒有人能認識上帝。耶穌是人能見到上帝的唯一道路,是人能來到上帝面前的唯一一扇門,是能夠聽見上帝的聲音並認識上帝的唯一真理。所以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就算是不想信耶穌的人,若是想認識上帝,就要通過耶穌基督。耶穌基督是上帝差給我們的真理。認識耶穌就等於認識真理,認識真理就等於認識上帝的智慧、知識與法則。耶穌基督希望來到他那裡的人,即父親賜給他的人都認識上帝,為此按照父的旨意在十字架上受死了。

認識耶穌之前,我們都是在血統的祖先裡面。他們的身體已經歸入了塵土,靈魂被關在無底坑裡。因為時候沒到而尚未進無底坑的那些靈魂,在後悔與痛苦中徘徊於世,為了尋找能夠暫時停留的身體而在自己的子孫們周圍轉悠。我們在依靠他們的時候,是罪人,是悖逆之子,沒有真理與生命,是靈魂死了、不認識上帝,也不認識上帝的國的人,是不認識福音、沒有信心、沒有盼望的人,是等候上帝可怕的審判與地獄硫磺火的人。但我們聽了福音來到基督面前,聽了他的話語,知道了他是我們的信,按照他的啟示奉他的名受洗重生了。

我們藉著受洗埋葬了舊人,與基督聯合了。所以受洗之前人與受洗之後的人不再在同一條線上,而是絕然不同的兩個存在。受洗之前我們是悖逆之子(弗2:2),但因著受洗,在耶穌基督裡成了上帝的兒子(弗1:3~6)。受洗之前與之後,我們的身份完全改變了。受洗之前,我們是不義的,但受洗之後,我們成了從上帝那裡得稱為義的人。

上帝摘下耶穌基督這副眼鏡看世上的時候,世上只有滅亡的人。但因為上帝帶著耶穌基督這副眼鏡,所以只能承認成為耶穌基督肢體的我們是義的。在上帝看來,從太初直到人類的末了為止,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但一個義人出現在了世上,他就是從上帝懷裡獨生出來的耶穌基督。上帝承認在他裡面的人為義。

耶穌印證受洗進入他裡面的人為義,並且求父把聖靈賜給他們。上帝就如同用六天創造天地,第七日安息一樣,賜福給我們的靈魂之後,又把聖靈差來,讓聖靈住在我們靈魂裡面。所以我們靠著得稱為義的身份,能夠堂堂正正地稱上帝為父,來到上帝面前。就這樣,我們成了認識上帝的人。

唯獨聖靈才知道上帝的所有事情,連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他知道上帝的旨意,並且讓我們按照他的旨意順從(林前2:10~16)。我們是靠著聖靈認識上帝的人,是靠著聖靈坦然無懼地來到上帝面前的人。我們靠著聖靈承認自己成了上帝的兒女這一事實,到上帝面前求福並得到上帝的大愛。

人都有缺陷。人在受洗之前擁有的身份儘管與受洗之後完全分開了,但並不是說人的人格與這個人本來擁有的肉體的屬性也通過受洗與過去分離了。有不少人儘管受了洗,但仍然看不到人格上發生變化。

人都有罪這一缺陷。罪可分為原罪、本罪與自犯罪。原罪是指來自人類的始祖亞當的不順從的罪。亞當違背上帝話語的瞬間,人類的靈按照上帝的話語死在了亞當裡面,因此喪失了屬靈的靈感與能見到上帝的能力。所以人在出生之前就已經是罪人了。

人出生在世上之後,犯的就是品行罪。當然小時候並不明顯,隨著人的成長,這種特點逐漸明顯。一個人若想一生都不犯罪,他就要進入深山中,與萬物斷絕交流。但就算離開人群,一個人獨居在洞穴裡,也不代表這個人不犯罪。耶穌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2)」人就算是進入洞穴裡獨居,若是想起過去藐視自己的人,產生恨惡的心,這也不異於殺人。

一個人如果殺了人,這就屬於自犯罪;但如果沒有真正殺人,而只是在心裡恨惡別人,那麼這就屬於本罪,即品性罪。人在成長過程中會本能性地對異性產生關心,進一步會懷有淫念。這種在心裡的淫念行動出來的話,就成為自犯罪;但若只是心裡帶有這種想法,就屬於本罪,即品性罪。但無論人行出來的罪還是在心裡懷有的罪,耶穌都把它看作自犯罪。

就算相信耶穌、受了洗、領受了聖靈的人,也仍舊會犯自犯罪。就算是受洗重生、稱上帝為父、受聖靈而說方言的人,有時候也會夫妻吵架或者恨惡別人。就好像每朵花都有各自的香氣一樣,這是凡有肉體的人都不可避免的。耶穌向那些因沒有犯行為上的罪而高枕無憂的人說:「懷有貪心的人都是偷盜的,懷淫念的人都是犯姦淫的,恨惡別人的人都是殺人的。」「罪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4:7)」,如同上帝對該隱所說的這話語一樣,心裡的想法與付出的行為歸根到底是一樣的。

有的人看到別人犯罪,就好像自己沒犯罪一樣,但實際上很清楚自己心裡也有同樣的罪,所以不知不覺中心裡暗淡。這樣的人假如不小心發了脾氣,就會懼怕:「聖靈是不是離開我了?我是不是墮落了?上帝拋棄我怎麼辦?」帶有這種懼怕感的人無法住在上帝的愛裡。約翰一書4章18節說:「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使徒保羅告白了渴慕上帝的自己裡面同時也有惡存在的事實:「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7:14~25)。」

我們受洗之後,假如裝作不再犯罪,就是偽善者;裝作到現在一次也沒有犯過罪的樣子,就是在自欺欺人。這世上沒有一個不犯罪的人。沒有一個不曾恨過人的人,也沒有一個不曾有過貪心的人。就算是不承認這一點的人,也無法避免自己良心的定罪,最後對信仰的挫折與懶惰會在他心裡糾纏他。所以不認識真理的人,就只能成為偽善者,只能陷在懼怕的罪中。

那麼對於受洗之後也仍舊犯的罪,要如何處理?有的人每當想到自己犯的罪,就說「主啊,我又把主重釘十字架了」。假如有人把主重釘十字架的話,真的能活下去嗎?希伯來書6章4~6節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我們要知道,基督為我們受死的事不會再有第二次了。

我們通過浸禮把屬血統的人,即帶有原罪的舊人埋葬,如今因為進入耶穌基督裡面,所以對我們來說,永遠解決了原罪的問題。我們要相信這一事實。我們受的浸禮不是一種儀式,而是靈魂與肉體通過順從一起體驗的真像。

受洗的人再次成為罪人的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屈膝在偶像面前。哥林多前書10章21節說:「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受洗後來到上帝面前成為他兒女的人,只要不拜鬼、不服從鬼或者屈膝在鬼面前,哪怕他有別的缺陷,那也是永恆的勝利者,是與舊人完全沒有關係的活著的人。一個人哪怕受了洗,唯獨敬拜上帝,但只要他有肉體,行為上就無法避免顯出肉體的情慾。人即使因著肉體的情慾而犯了自犯罪,但並不會因此而喪失救恩。

受洗歸入基督耶穌裡面的人,若犯了自犯罪,在父面前就有一位中保,即代替他們禱告,為他們的罪祈求的那位,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一2:1)。他知道我們的軟弱,在上帝的右邊為替我們祈求(羅8:34)。不僅如此,聖靈也知道我們的軟弱,所以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8:26)。

人無法知道自己犯的所有罪,也無法全部記住,只有上帝都知道。人無法一一地記住比自己的頭髮還多的罪,況且人過一段時間就會忘卻自己做過的事。所以不可能想起幾十年前犯的罪。我曾聽說過,有些人去類似修煉會的地方參加這樣的活動。一群人按照主持人的指示把自己一生犯的罪都記錄在一張紙上。人們甚至為了搜索那些記不起來的罪而禱告說「主啊,求你讓我想起罪!」然後他們把記錄自己罪的紙扔在熊熊燃燒的火裡。看到紙燃燒起來,他們高興地喊叫「我的罪得赦免了!」這樣的活動一次尚可容忍,但如果這種活動在教會裡反覆做,這就可能成為不信仰,可能成為撒但性的作為,更進一步可能成為異端。除了耶穌基督的血以外,再也沒有塗抹我們罪的方法了。如果能把罪用火焚燒掉的話,耶穌何必在十字架上受死,何必替我們晝夜祈求呢?

我們因為承認基督的功勞,所以受洗,從而脫離了罪。但受洗之前與之後,我們的肉體並沒有發生變化。只要有肉體,我們就要不停地爭戰。希伯來書12章4節說:「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耶穌都為我們的罪流下了寶血,我們也應該與罪惡爭戰到流血的地步,而不能試圖用其他手段塗抹罪。

我們在受洗的同時從原罪中完全地脫離了出來,但本罪與自犯罪在受洗之後也仍舊存在。對於這樣的罪,我們要按照「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6:12)這主的教導,每天禱告。我們每天犯的罪多得幾乎數不清,唯獨全知的上帝清楚我們犯的所有罪。所以我們只有在上帝面前告白「今天我因著肉體沒能完全,求主赦免我」。主在為我們晝夜祈求,所以我們要在基督耶穌裡面依靠聖靈不停地爭戰前進。

耶穌愛門徒愛到底,但門徒中加略人猶大沒有拋棄魔鬼加給他的想法,也就是賣耶穌的想法。耶穌指著他對門徒們說:「你們是干淨的,然而不都是干淨的。(約13:10)」在這之前,耶穌曾對彼得說「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約6:70)。耶穌被抓的前夜,與門徒們共進踰越節最後的晚餐時,耶穌對加略人猶大說「你所作的快作吧」(約13:27)。其他門徒們記念耶穌的血和肉的時候,加略人猶大的心被魔鬼的想法支配,最終被這想法左右出去賣了耶穌。耶穌指著門徒們說「你們是干淨的,然而不都是干淨的」 的原因就在這裡。

有一天發生了一件令人驚訝的事,耶穌竟然為門徒們洗腳。在當時,人們穿的一般都是草鞋,路也是沒有鋪過的,所以主人外出回來後,僕人都要為主人洗腳。但耶穌竟然為門徒們洗腳。彼得驚慌地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這時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彼得連忙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約13:1~17)」

約翰福音15章3節說:「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相信真理的人就像洗澡了一樣,已經把原罪洗乾淨了。這樣的人從今以後只要像洗腳一樣,洗掉本罪和自犯罪便可。我們雖然通過浸禮脫離了原罪,但只要肉體存在一天,想要違背上帝的心就會攻擊我們裡面想侍奉上帝的心。我們要每天洗淨這種因著情慾而犯的罪。為此耶穌做的不是每天死在十字架上,而是在上帝右邊替我們懇求,當我們犯罪的時候,在父面前替我們說話。

耶穌洗門徒們的腳這一行為,不僅包含著要侍奉人的教訓,歸根到底是在講罪的問題。耶穌若不時時刻刻洗淨我們的良心和想法,我們就只會成為與他無關的人。耶穌知道,父賜給自己的人中哪怕丟失一個,也不是父的旨意,所以到了天上之後也不停為我們懇求。

我們不要灰心,要不斷依靠主。不依靠主的人無法承受因自己犯了罪而來的挫折與痛苦。我們不要裝作不犯罪,雖然每天都犯罪,但要承認主每天都潔淨我們,要稱頌那位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即拯救我們的上帝(詩68:19)。我們哪怕一天也不能離開主。只要我們不跪拜偶像,哪怕因著自犯罪或本罪而摔倒,我們也要依靠基督重新站起來,再起來。

耶穌把水倒在盆裡,洗門徒的腳後,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13:15)」有些人誤解了這話語,製造出了信徒之間互相洗腳的「洗足式」。這種活動搞一次半次尚且可以諒解,但若是教會裡反覆出現這種活動,那麼這活動的組織者就是歪曲真理的撒但的僕人,進一步說是沒有信心的人,再進一步也可能成為異端。在十字架上廢除了律法的所有儀式的那位難道還會把其他儀式給我們嗎?把浸禮與聖餐當做儀式,這是極大的誤解。浸禮與聖餐不是儀式,而是主的命令。

主讓門徒們互相洗腳,這裡有特別的意義。當彼得說「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的時候,主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干淨的,然而不都是干淨的」,把加略人猶大排除在外。然後主又說:「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你們也當彼此洗腳」這話的意思是說「你們不要干涉別人的罪,要饒恕人」。

有福的人不記念別人的罪。我們要饒恕別人。在家庭裡,丈夫與妻子要像彼此洗腳一樣饒恕對方的缺陷。在教會裡面,肢體們如果能互相饒恕,教會就會按照主的旨意健康成長。但有的人總是在牧會者面前數落他人的罪,還有的人把這樣的內容寫在信裡發給我。我早就給自己起了視無言這個筆名,意思是「看到別人的缺陷也不說」。俗話說「別人用電線杆子當牙籤用也不管你的事」。管好自己就已經很不容易了,哪有閒情干涉別人的事?在家庭裡面也是一樣的,因為丈夫說妻子,妻子說丈夫,所以家庭才不和。彼此洗腳的地方才會有平安。

總之,我們要理解好耶穌說「你們也當彼此洗腳」(約13:14)這話的意思。主問「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嗎?(約13:12)」然後說:「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13:17)。

聖經記載的先知中,約拿與耶利米是兩個對比性人物。約拿從上帝那裡得到了「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的命令,但他並沒有去尼尼微,而是坐上了去他施的船。當時到他施的船並不多,所以約拿清楚自己一旦到了那裡,就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再回來。他認為自己到他施去,錯過去尼尼微的時機的話,對於上帝命令的事就不用負任何責任了(拿1:1~3)。

約拿認為惡貫滿盈的尼尼微城應當滅亡。假如他警告尼尼微城的人「你們四十天後要滅亡」之後,他們真的滅亡了的話,會覺得很痛快:「看吧,我說得沒錯吧?你們活該!」但假如他們悔改的話,上帝就會饒恕他們,這樣一來惡貫滿盈的尼尼微城不但會得救,警告他們要滅亡的自己的話也會落空。期待尼尼微城滅亡的約拿很清楚,尼尼微人聽到警告悔改的那日上帝就會向他們施恩,所以不希望他們悔改。

約拿在去他施的船上遇到了風浪。人們在狂風大浪中懼怕戰兢的時候,約拿告訴他們這風浪是因自己的緣故,解決方法是把自己投進海裡。約拿寧可自己死,也希望尼尼微人滅亡。但上帝預備了一條大魚救了約拿,最終約拿到尼尼微城去宣告了上帝的話語。尼尼微是一個很大的城,要想走遍全城,需要整整三天時間。但約拿不管人們聽不聽,很快地走遍全城宣告「三天後尼尼微城要傾覆」,所以本該要做三天的事情,他一天就結束了(拿1:4~3:4)。

聽了先知所傳的消息,尼尼微人從王到牲畜都披上麻布,坐在灰中悔改,從而得到了上帝的恩典。但約拿想親眼看到尼尼微城滅亡,所以到城外坐在棚下,觀察情況。但如同約拿所擔心的一樣,上帝並沒有滅尼尼微城。約拿在上帝面前捶胸反對說:「我不是知道會這樣,所以才逃到他施的嗎?我知道他們悔改的話,上帝就會施恩給他們,這樣他們肯定會得救,所以我不是才不想回尼尼微的嗎?」(拿3:5~4:11)由此可見,在約拿先知看來,罪人一定要滅亡。

但耶利米這個先知與約拿完全不同。他流的眼淚該有多麼多,甚至眼睛流出膿來。他常常哭著告白說「我犯了罪」,但他什麼時候犯了罪?這是因為他看到以色列人犯罪,並不是指責以色列人,而是代替他們悔改,就像自己要悔改一樣哭著禱告「我犯了罪」。 看到別人犯的罪,並不是把它揭露出來,而是代替他們哭泣「我錯了」。

我們不要成為約拿這樣的人,而要像耶利米一樣,看到別人的缺陷,產生憐憫之心,為之哭泣;為他人犯罪要承擔的後果掙扎哭泣。「這種人要趕出教會才行」,我們不要成為像間諜一樣搜查別人罪的人。我們如果是蒙恩的人,就要成為耶利米一樣的人,而不是約拿那樣的人。不要講說或者揭露別人的罪,而要洗別人的腳。

一個人哪怕常常禱告祈求福分,但若是不饒恕他人,就得不著福分。饒恕人,不記念人的罪,才能得到福分。禱告做得再怎麼多,聖經讀得再怎麼多,再怎麼認識真理,若干涉別人的罪,將別人的罪放在心上的話,就沒有福分。我們要記住耶穌的話語「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約13:17)。這話語的意思是說我們若對於耶穌洗門徒的腳這一行為有所理解,並且照樣去做的話,就會得著福分。

耶穌為我們流下了寶血,如今也在上帝面前像耶利米一樣晝夜替我們祈求;聖靈也知道我們的軟弱,用說不出的嘆息替我們祈求(羅8:26);我們也要為了弟兄姊妹這樣懇求。有的人站在義人的位置上像審判罪人似的說「我不想看見那人,所以不去那個教會!」這樣的人得不到福分。我們要擁有蒙福的心靈,洗他人的腳。不要把他人的缺陷放在心上,要成為饒恕人的人。

我的靈魂哪,你要領受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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