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7日首爾聖樂教會主日講道
講師:主任監督——金箕東牧師

上帝
是完全的。

既愛兒子,就以同樣的愛愛人。
凡出於上帝的都是屬靈的,
出於上帝誡命的愛也是屬靈的(約15:12)。
屬靈的愛與肉體的私慾無關,
他是加給我們生命的應許(約10:10)。
故此
基於上帝誡命的愛是完全的,
是永恆的(羅8:35),
必有聖靈的同工(林後13:13)。
一切的恩賜與能力
都是愛的工具,所以為了愛,
必須擁有豐盛的恩賜與能力。
沒有愛的恩賜與能力生出驕傲,
因此只能生出上帝的失望。
屬靈的人要追求成為更加屬靈的人,
要繼續實踐愛(林後5:14),
直到上帝喜悅的愛顯明出來為止,
已得到聖靈的幫助。
◎沒有上帝的愛
是生物學性的愛,
它不是真正的愛。
◎追求上帝誡命的愛是屬靈的,
必須要有犧牲,
也要永遠長存。
◎如同上帝愛我們,
如同耶穌基督愛我們,
我們要結出聖靈的果子 。
※就算有信心
有能力,
也需要更豐盛的愛。

上帝是完全的。這意味著再沒有能比得了他的。上帝從永遠之前就自存著,並且永遠存在著。他所行、所定的所有旨意都是完全的。耶穌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我們的信仰就是跟隨父上帝,使我們的靈魂完全。父母管教孩子,是希望孩子更加完全。上帝就像按照自己的形象,照著自己的樣子造我們一樣,他也希望我們的心靈像他一樣完全。

很多人因為不知道上帝的旨意,所以走著與上帝無關的路。上帝為了拯救人類將耶穌差到這地上,但人們卻好像“醫生,醫治我看看吧”的話語一樣,擺出“你若是救主,就把我們帶到天國吧”的態度,把所有責任都推到上帝身上,而自己對上帝卻漠不關心。

為了讓人類完全,上帝把兒子、聖靈與話語給了人類,也把上帝的福分與恩典毫不吝惜地給了人類。我們只有跟隨上帝的誡命,磨練得符合他旨意的時候,才能過上上帝所期待的屬靈生活。但很多人擔當不了上帝給予的一切。人具有兩種性質,一種是從肉體出來的,一種是從靈出來的。其中從肉體出來的性質我們把它叫做情慾,這就是肉體的屬性。情慾雖然不是罪,但人如果按照情慾生活,就會違背上帝的旨意,最終離開上帝。要想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我們就要克服情慾。因為這兩種性質在人裡面不斷發生爭戰。

上帝用塵土造了人(創1:18)。創世紀5章2節說:“並且造男造女。在他們被造的日子,神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上帝各自創造了男女,把他們稱作“人”。當時的人不是屬靈存在,所以不能永遠存在。上帝沒有一開始就把人造成屬靈存在,這裡面有他的計劃。上帝讓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就像今天地球裡充滿了人類一樣,當時的人們也生養眾多,充滿了地上。他們沒有靈,只有魂(精神)。所有生物都有魂,不僅豬或者牛之類的牲畜有魂,昆蟲也有魂。魂在肉體的呼吸停止的瞬間就會消失,所以把這個魂叫做肉體的生命或者肉體的精神。肉體不是屬靈的存在,所以一旦歸入塵土就結束了。

上帝在充滿地面的人類中揀選了一個各方面都非常優秀的人,給了他生氣,即靈。這個人成了不僅有魂,也有靈的“靈魂”。就是說,這個人成了有肉體與靈的人,即有靈的活人(創2:7)。有靈的活人,換句話說是“亞當”。亞當的“亞”有“上帝、靈”的意思,“當”一詞裡有“血、肉體,生物”等意思。“亞當”不僅是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指代有“血”和“靈”的存在,即“有靈的活人”。上帝創造人的目的是為了從充滿地面的人類中揀選一人,然後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一個人被揀選後,剩下的人類在上帝面前就都成了泥坯鄰。泥坯鄰有“脫落、失去資格、被排除”的意思。沒有被上帝揀選的人全部都成了沒有資格的、脫落的存在。上帝用洪水一次性除滅了泥坯鄰。泥坯鄰沒有靈,所以在水裡斷氣的同時,魂就消失了。泥坯鄰雖然沒有靈,但不是說在人格方面不如有靈人。當時在泥坯鄰社會裡已經有了很多彈琴吹簫的文化,也存在著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文明(創4:21~22)。創世記6章稱泥坯鄰為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創6:4)。但上帝沒有理由再讓泥坯鄰停留在地上,所以除了屬靈人挪亞與他的家人以外,全人類都滅亡了。 

上帝把有靈的活人亞當安置在伊甸園裡,告訴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裡的“死”是指再也無法與上帝交通的狀態。屬靈的存在是永恆的存在,即恆久存在。屬靈存在要想永遠活著,就要從上帝那裡得到永恆的糧食。但若違背上帝的誡命,那糧食的供應就會斷絕。

人有靈與魂。魂意味著肉體的情慾,肉體的生命。情慾不是罪,而是人的屬性。再怎麼屬靈的人,也百分之百有情慾。情慾這肉體的屬性就相當於人的基因。大馬哈魚從卵中孵化出來後,剛脫離子魚階段,就開始隨著淡水進入大海。四五年後到了要產卵的時候,便重新回到自己出生的淡水中。在回鄉路上,有的從瀑布上掉下來眼睛崩了出來,有的摔在岩石上遍體鱗傷。儘管路程艱險,但大馬哈魚還是一定要回到自己的家鄉產卵,之後才肯閉上眼睛。而從卵裡孵化出來的子魚,又像自己的父母們一樣,隨著淡水到海過客地生活。這不是後天教導的,而是大馬哈魚的基因原來就是這樣。

雖然情慾是人的屬性,但人若隨著情慾生活,就會違背屬靈的事。違背屬靈生活的人,最終只能滅亡。豬牛之類的牲畜只有魂,沒有靈,所以埋在土裡後一切就結束了;但亞當的後裔有靈。靈與肉體不一樣,靈擁有著從天上來的上帝的屬性。上帝將話語與能力賜給我們,是為了讓我們在屬靈方面像上帝的屬性一樣活著。這話的意思不是說希望我們的肉體成為神,而是說讓我們的靈變得像上帝一樣完全聖潔。

人的肉體埋在地裡就消失了,但靈魂永遠也不會消失。工業廢料中有像土或紙一樣可以埋在地裡的一般廢料,也有廢油之類需要經過處理的有害廢料。有害廢料因為與土的性質不同,所以不能埋在土裡。同樣的道理,人的肉體可以埋在土裡,但靈魂需要經過特別的處理過程。靈是永恆的存在,先進入無底坑,到了時候就要被永遠埋在地獄裡。所以,聖經上說落入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10:31)。

核電站排放出的放射性廢料,需要經過特殊處理。我們國家的放射性廢料處理場所處理的廢料是職員們使用過的手套和大褂之類的東西。把這些廢料裝在密封的桶裡後,埋在地下10米深的混泥土構築物中,直到它變成幾乎不放出放射線的一般廢料為止。同樣的道理,人的肉體滿了自然壽命的話,就要進入無底坑,等到主再臨時,從那裡出來,最終進入地獄受永恆的刑罰。儘管是這樣的人,上帝也不願意捨棄,而是希望人能進入天國與主享受永生,為此把救主的職分給了耶穌,把他差到世上。

人雖然有靈,但直到肉體結束的那日為止,擺脫不了肉體的屬性。為了保存肉體,不僅要吃食物,還要持續得到氧氣的供應。“人為了肉體的存活,需要什麼?”聽到這樣的提問,人們一般想到的是食物,但其實除了食物之外,還必須要有的是呼吸。靈魂也是一樣的。靈魂為了存活,不僅需要靈魂的糧食,還需要靈魂的呼吸。

上帝為了拯救人的靈,經過了很多步驟。首先用自己的血把成了垃圾一樣的人的靈魂買來。因著罪而無法與上帝交通的人的靈魂,最終的結局只是經過無底坑,進入地獄的硫磺火中,永遠被處理掉。為了這樣像垃圾一樣的靈魂,上帝在他們的肉體還活著的時候,用自己的血把他們買來,然後讓他們受洗,這樣把他們當做自己的所有。受洗之人的靈魂成了基督的所有,但這並不意味著靈魂活過來了。成為耶穌所有的靈魂,如今需要的是呼吸。上帝印證成為自己所有的人,讓他們領受聖靈。哥林多前書12章13節說“飲於一位聖靈”。領受聖靈就等於靈魂開始呼吸。

那麼靈魂呼吸的方法是什麼?人在鍛鍊身體的時候,很自然會深呼吸,這樣氧氣就會進入全身,有益於健康。聖潔的呼吸也是一樣的道理。領受聖靈後,不是說呆呆坐著,很自然就會呼吸。聖靈希望上帝的話語進入聖徒裡面。話語如果進入聖徒裡面,聖靈就會按照這話語作工。這就是靠著聖靈呼吸。假設一個人領受了聖靈,但話語沒有進入他裡面,那麼可以說這個人是呼吸停止的人。

領受聖靈的人要接受的誡命是什麼?約翰福音1章1節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太初以前就與上帝同在的道要進入我們裡面,聖靈才會幫助我們按照這話語生活。還有,當我們按照話語去生活的時候,我們就會擁有靈活了的證據。就像這樣,我們本來是像垃圾一樣要廢除的存在,但因為上帝用基督的血把我們買來,所以我們通過浸禮與基督聯合,從而成為他的所有,靠著上帝差來的聖靈開始了聖潔的呼吸。換句話說,我們靠著聖靈得以照上帝的話語生活。也就是說,唯有領受聖靈的人才能照上帝的話語活。只有靠著聖靈順從上帝話語的人,才算是靠聖靈重生的人。

耶穌說,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3:5)。水和聖靈意味著浸禮和聖靈。不是說凡進入教堂裡面的人就能得永生。想要得永生的人,要領受聖靈;領受聖靈的人,要按照上帝的話語活。耶穌的話語就是靈,就是生命。耶穌的很多門徒們都離開了耶穌,但彼得卻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6:65~68)”我們要讓永生的話語住在我們裡面,讓聖靈來教導我們引領我們。約翰福音3章8節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人呼吸氧氣雖然用眼睛看不見,但因為氧氣的存在,人才能活著,同樣的道理,從聖靈生的人要擁有屬靈的呼吸。

我們遵從上帝的誡命時,我們的靈才能活著。亞當違背沒有遵守上帝的誡命,結果他的靈死了。假設亞當接受誡命後,聖靈降臨在了他裡面,那麼他就沒有做不到的事了。上帝的話語臨到馬利亞,聖靈隱蔽她的時候,她就沒有做不到的(路1:35~37)。就像這樣,在上帝的誡命進來的狀態下,聖靈降臨的話,靈就會活。但有的人儘管領受了聖靈,但上帝的話語沒有進入他裡面,這人的靈就無法活。耶穌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15:14)”耶穌應許說,會將另外的保惠師,即聖靈差給遵守他誡命的人。世人雖然不能接受、看不見,也不認識聖靈,但遵守耶穌誡命的人能知道聖靈住在自己裡面。就好像耶穌住在父裡面一樣,領受聖靈的人也會住在父裡面(約14:15~19)。

哥林多前書13章1節說:“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人哪怕領受了聖靈,能說方言,看到了異象,但若沒有愛,就沒有任何意義。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一個人領受了聖靈,也說方言,但禱告卻得不到應允,也不出現任何神蹟,是因為這個人不愛主。不愛主的人,便得不到上帝的愛;得不到上帝愛的人,耶穌也不會向他顯現。人哪怕說方言,看到異象,但不按照耶穌的誡命愛他的話,就得不到上帝的愛。

上帝區分義人和罪人。蒙上帝愛的人是義人,沒有得到上帝愛的人是罪人。有的人信了耶穌,嘴上還說“我是罪人”,那麼就等於說自己是還沒有得到上帝愛的人。沒有得到上帝愛的人,就不會按照主的誡命去愛主;耶穌也不會向他顯現自己。約翰福音14章13~14節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我們若奉耶穌的名禱告,父就會得到榮光;我們也會得到因此而喜樂的父的愛。那時候,耶穌會成就我們所禱告的一切。愛耶穌的人就會遵守耶穌的誡命;耶穌會向父求聖靈給這樣的人;領受聖靈的人從那時開始永遠與父同在。信仰生活時間再長,若是沒有得到上帝的愛,就沒有任何意義。

哥林多前書13章2節說:“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有的人醫好了病人,顯耀自己的信心,但他若是沒有得到上帝的愛,就沒有任何意義。我們不能因為領受了聖靈,就對自己的靈魂放心。哪怕是領受了聖靈的人,若是沒有得到上帝的愛,就沒有任何意義。

哥林多前書13章3節說:“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即使救濟了很多人,得到社會的稱讚,但若得不到上帝的愛,就沒有任何意義。即使被世人看作義人、好人,得到眾人的稱讚,也不能因此進入永生。無論誰,若得不到上帝的愛,就不能進入永生。那麼,什麼樣的人能得到上帝的愛?聖經告訴我們,按照主的誡命愛主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愛,主向這樣的人顯現自己。

過了半個世紀信仰生活的我,也同樣是個充滿肉體情慾的人。有時若犯了自犯罪,就馬上悔改承認“我又被肉體騙了!”,然後重新努力按照主的誡命生活。主的誡命是什麼?耶穌告訴我們要彼此相愛(約13:34)。今天很多人在信仰生活中,根本不關心教會內的肢體。該隱說上帝“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顯出了他對兄弟的不關心(創4:9)。恨弟兄的也是殺人;就算不恨弟兄,若不關心弟兄也算殺人。經上說該隱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約一3:12)。不給鄰舍傳道的人,是不關心鄰舍的人,是拒絕主誡命的人。信徒得不到上帝的愛,原因就在這裡。

我們要得到上帝的愛。在這世上風光地活著,不算幸福。真正的幸福是蒙上帝的愛。嘴上說愛主,卻不遵守主的誡命沒有任何意義。主的誡命不是指十誡命,而是指耶穌要我們愛鄰舍的命令。一個人再怎麼看起來很熱心地過教會生活,但若不關心鄰舍,不關心拯救靈魂的事,他就得不到上帝的愛。不僅我們自己,我們也要讓全家都得到上帝的愛。

我的靈魂哪,你要得到上帝的愛!
我的靈魂哪,你要得到上帝的愛!
我的靈魂哪,你要得到上帝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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