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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罪得赦
【徒2:36~42】

2018年12月23日 聖樂教會(行使監督權者:金聖顯牧師;元老監督:金箕東牧師)主日禮拜講道

講師:金箕東元老監督

翻譯:孔睿

上帝
是義的。

為了讓人知道義
差來了道(約16:10)。
先是通過律法賜下誡命,
以顯出人的罪(林前15:56);
後是藉著真理賜下恩典的福音(約16:13),
從而讓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約8:32)。
如今
我們來到上帝面前作他所吩咐的事,
是為了超越肉體作屬靈的人(約3:4~21)。
永生
就是信耶穌成為屬靈的人參加複活,
作為耶穌的新婦在天上與他同在,
成為遠超過天使的人
永遠侍奉上帝。
為此
各人要悔改(太4:17),
這樣才能領受聖靈,
只有受聖靈才能成為屬靈的人(林前12:1~3)。
◎使罪得赦免,
這是上帝的願望,
也是耶穌基督的願望。
◎受聖靈的人才是基督徒,
聖靈是父與子一同賜下的。
受聖靈是信徒絕對的義務。
◎我們之所以得救,不是因為沒有犯罪,
而是因為使罪得赦免。
罪得赦免才是真正的信仰。
※耶穌無論昨日今日都是一樣的。
耶穌的血代贖了我們該死的罪。
要悔改,使罪得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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