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羔羊

【約129~34

201362首爾聖樂教會(元老監督:金箕東牧師)主日禮拜

講道:金箕東監督

翻譯:李基宅牧師

  

上帝

是永活的獨一神。

將獨生子差到世上(約316)。

獨生子

是上帝的羔羊(約136),

因此

人若不認識上帝的羔羊,就不認識真理;

人若不認識真理,靈魂就得不到自由;

人若沒有靈魂的自由,就只能下地獄。

故此

上帝按照律法賜下了自己的兒子,

並使他遭受刑罰與詛咒(利166~10)。

在十字架上受詛咒的他

被稱為上帝的羔羊,

意思是替人類受詛咒的羊。

在律法中它被稱為阿撒瀉勒(利1621~22),

即使瞭解羊,如果不瞭解阿撒瀉勒的羊,

心靈就得不到自由。

靈魂得到自由的人(約836

是上帝的兒女,由聖靈運行在他身上。

◎故此

以色列人

必須瞭解上帝的羔羊,

◎而外邦人

則必須瞭解上帝的兒子,

只有這樣才能得救。

◎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他

  當時是上帝的羔羊,

  而在復活之後則是阿撒瀉勒的羊。

※故此

要按照上帝的旨意把阿撒瀉勒的羊送到曠野,

那麼你的良心就會得到真正的自由。 

 

 

 

上帝是永活的獨一神。上帝是永活的這話意思是說他不僅今後存在,從永遠之前就存在。天上地上的那些數不清的神都有被造之日,他們不是從永遠以前就存在的,而是從被造之日開始永遠存在。唯獨上帝是從永遠之前直到永遠存在的神。

 

永活的上帝給信他的人切實的體驗。方言是上帝讓信他的人經歷到的體驗。但遺憾的是,今天很多基督徒否認方言是上帝賜予的禮物這個事實。但我們要知道世上任何宗教都不會讓人說方言。

 

使徒行傳24節說:“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聖靈不會降臨在不信耶穌不認識耶穌的人裡面,人裡面若沒有聖靈,就無法說方言。耶穌說:“信的人必有神跡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可1617)”耶穌之前的時代因為沒有信耶穌的人,所以也就沒有說方言的人。

 

世上的宗教嘰裡呱啦地說些稀奇古怪的話,但那不是方言。他們即使被汙鬼附著,說些奇怪的話,但那與我們的信仰沒有任何關係。只有當聖靈降臨在人裡面,人才會按照聖靈所賜的口才說出方言。

 

兩千年前的五旬節,聖靈最初降臨在了聚集在馬可樓房的門徒們裡面。聖靈的降臨與方言不是自然現象。從古至今,地球上發生過各種事件,有過各樣聲音,但聖靈的降臨與方言是在耶穌升天之後才開始發生的。從天下各國聚來的敬虔的猶太人們在五旬節聽到方言感到很驚訝,是因為這是從未有過的聲音。

 

在世上,“方言”意味著地方話。但聖經上所說的“方言”意味著“舌頭”。說新方言,換句話說就是得到了新的舌頭。上帝賜予的新舌頭不是為了與人交通。哥林多前書142節說:“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上帝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秘。”把自己靈魂的情況用唯獨上帝才能夠聽懂的話傾訴給上帝,就是方言。信耶穌的人會從上帝那裡得到新舌頭,從那時開始就會有方言這個新的體驗。這是聖靈降臨之後才開始的事。

 

我們按照主的教導祈求“願主的國降臨”。耶穌說:“我若靠著上帝的靈趕鬼,這就是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太1228)”聖靈降臨就等於上帝的國降臨。因此,領受聖靈的人是體驗上帝國的人,是屬上帝國的上帝的兒女。聖靈降臨在馬可樓房的門徒們裡面,這不是以前就發生過的自然現象,而是世上初次發生的事。就這樣,我們按照上帝的應許有了驚人的體驗——得到了新的舌頭。我們是靠著獨一上帝賜給我們的體驗過信仰生活的人。

 

為什麼說上帝是獨一的?沒有哪個神有兒子,唯獨上帝把他的獨生子,也就是本體的形象差到了世上。上帝的兒子耶穌是上帝本體的真相。還有,我們通過上帝的兒子看到了上帝的血。上帝的話語叫做洛哥斯(約11),意思是穿著濺了上帝血的衣服的道(啟1913)。唯獨上帝把自己的血灑給了他的百姓與兒女們。世上哪個神有血?我們的信是極其高尚的。

 

就像這樣,基督徒的信仰伴隨著明顯的體驗。但今天還是有很多人藐視獨一上帝的應許與上帝指著自己起誓的話語,在上帝面前竭力獻身之後,某一天卻受試探背叛教會,與教會對立。離開教會的時候還想盡辦法更加地刺痛牧師的心。這是永遠背離上帝的行動,叫自己的靈魂滅亡的行為。要知道,即使說話褻瀆了聖靈,今世來世都得不到赦免(太1231)。魔鬼很清楚人的感情很容易被打垮,所以千方百計叫人受試探,迷惑人心。“獨一的上帝是我的父”,我們要被這個信心充滿。

 

把上帝差到世上的獨生子叫做上帝的羔羊。說到羊,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溫順的品性。但通過“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這以賽亞先知的話可以揣測到,羊並非人所想的那般溫順。還有,聽到“羔羊”一話,人們先想到的常常是可愛的樣子。我們要明確地知道“上帝的羔羊”到底意味著什麼。

 

過去以色列人在一千五百年間向摩西和先知學習了律法,但沒有一人認識上帝的兒子。他們只是從出埃及開始對羔羊有了清楚的認識。聖經中提到的羔羊是指出生一年的羊羔。以色列人在獻祭時一定要使用出生一年的羊羔。一年至少要宰殺幾萬隻羊羔。出埃及的時候,以色利為了往門框和門楣上抹血宰殺的羊應該有幾萬隻。以色列從西奈山出發直到抵達耶路撒冷為止的一千五百年間流了無數羔羊的血,都是為了贖犯罪的以色列人的罪。這樣的羔羊是對耶穌基督的模型,也是預言。

 

聖經所說的救恩是什麼?把落入水裡的人搭救上來也是救恩,把在火中的人拉出來也是救恩。聖經所說的救恩是指從罪中得救。罪的代價是死亡,死亡的結局是進入地獄的火裡。從要進入地獄之火的罪中脫離出來就是聖經所說的救恩。

 

律法定人的罪,所以指著律法下面的人說是在詛咒下(加310)。律法無法贖人的罪。律法裡面沒有救恩與恩典。律法有的只是“要做”或者“不要做”的命令,並沒有自由或者釋放。律法是叫人想起罪的法。每當意識到罪的時候,以色列人就要宰羊獻祭來代贖自己的罪,從而讓心靈得到暫時的平安。但羊不是屬靈存在,無法永遠贖人的罪。羊只是對贖罪的一種模型而已。但以色列沒有其他希望。一千五百年間,以色列人只是借著羊血短暫地體驗到從律法的壓制中脫離出來的自由,但他們中沒有一人認識上帝。

 

上帝將屬於律法的最後一位先知,也就是施洗約翰差來,為耶穌作見證。在那之前,以色列人只知道在祭壇上犧牲的羔羊,施洗約翰卻指著耶穌見證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施洗約翰做完這個見證後被希律王斬首了,從而降下了律法的帷幕(太1113)。

 

以色列人不認識上帝的兒子,卻很清楚地知道羔羊。反之,外邦人雖然得到了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個事實的證據,對於羔羊卻沒有認識。但為了深入地認識耶穌基督,有必要清楚地認識羔羊。

 

過去祭司長在贖罪日要準備兩隻羊。羊屬於物質,從物理角度來看兩個不能說是一個,一個不能說是兩個。為了贖罪,一隻羊要擔當兩個角色。為此一隻羊獻給上帝,另一隻羊送給阿撒瀉勒。對此利未記166~10節說:“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為自己和本家贖罪。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為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為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

 

祭司長為兩隻羊拈鬮,一隻作為祭物獻上。祭司長把那只羊的血帶到還罪債的地方,也就是撒在約櫃上面的施恩座上,以此贖以色列人的罪。祭司長為贖罪進入至聖所的期間,人們要吹號痛哭。如此痛哭悔改十天,將此稱之為“吹角節”或者“痛哭節”。

 

耶穌背著十字架上山時,耶路撒冷的女人們為他流下了同情的眼淚。那個時候,耶穌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路2328)”今天也有的人在吃聖餐時拿著餅流淚想“主當時該有多麼疼痛啊?”,也有人舉著杯勉強往外擠眼淚。但這樣做並不恰當。聖餐是喜樂充滿的勝利宴席。因為主的死只是為了復活的一個過程,不僅如此他所流的血讓我們得到了救恩。

 

痛哭節結束後,祭司長從聖幕裡出來,宣佈百姓的罪得贖了。這樣百姓們就脫離罪責感,心裡獲得平安。但有的人聽到了贖罪的消息後卻仍舊沒有得到自由,因為不敢輕易相信自己的罪價由其他存在代替償還了。這就好像一個欠了很多債的人得知他人替自己償還了債務的消息後,不肯相信這個事實,仍舊受到壓抑一樣。在上帝面前,換句話說罪已經在贖罪所被贖了,卻仍舊不相信的話,心靈就得不到自由。

 

加拉太書310節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律法無法叫人得自由,律法反而只會叫人想起罪。因此,人在律法下就等於在詛咒下。法利賽人是律法的原理主義者,再沒有像他們那麼遵守律法的人了。主斥責他們說“你們有禍了”,還對人們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律法是以色列人在西奈山領受的信仰良心。外邦人雖無律法,一般良心代替律法的角色(羅214~15)。因此,受到良心譴責的人要滅亡。良心無法給人自由與恩典,因此外邦人要從良心中,以色列人要從律法中得到自由。

 

今天有不少基督徒說“要憑良心生活”。但我們要注意的是,加略人猶大正是因為受到良心的譴責而上吊自殺的。淫行是用自己的身體犯罪,但殺人罪的根本是抵擋上帝。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說謊之人的父(約844)。該隱殺死亞伯也是因為屬於魔鬼(約一312)。上帝是生命,利未記1711節說“血裡有生命”。殺人就是否認生命,即否認血。但還有比殺人更惡的,那就是自殺。殺人的強盜反而能因著信耶穌得救,殺害自己的人卻無法得救,也沒有回頭的機會。但信耶穌得到恩典的人中還有因為受到良心的定罪而選擇自殺的。這種行為是屬魔鬼的,是讓自己成為上帝仇敵的行為。

 

從聖幕裡出來宣佈贖罪的祭司長,把兩手按在另一隻羊頭上,承認百姓諸般的罪,這個時候無法一一列舉許多人的罪狀,祭司長只用一句話來說“這些百姓都是罪人”。那麼百姓的罪都歸在羊的頭上,然後把這只羊送到曠野去歸於阿撒瀉勒。阿撒瀉勒是指吃背負罪的羔羊的怪物,沒有人見過。背負罪的羔羊在曠野被阿撒瀉勒吃掉,消失得無影無蹤,沒有絲毫痕跡,不會再回到以色列陣營。

 

就像兩隻羊中把其中一隻羊的血灑在施恩座上一樣,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而死,復活之後帶著自己的血進入天上完成了贖罪。然後求父差下聖靈。耶穌的名借著聖靈住在了我們裡面。他的名是永活的那位的名。就像把活著的羊送給阿撒瀉勒一樣,我們屈膝在永活的耶穌的名前告白自己的罪。如同送給阿撒瀉勒的羊不再回來一樣,只要在耶穌的名面前悔改,就不會再被定罪。

 

人們常把傷心事說給自己親密的人,雖然暫時會感到痛快,但往往說完之後很快就後悔。向他人公開的自己的缺陷成了自己無法回頭的軛。我們要唯獨在主耶穌的名面前告白自己的罪。如同打發給阿撒瀉勒的羊不再回來一樣,奉耶穌的名承認的罪決不會再回來。

 

今天有很多人雖然說有信心,卻受到良心的定罪。這種人的禱告絕對無法上達給上帝。以賽亞書592節說:“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上帝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有的人熱心地參加通宵禱告會,也做禁食禱告,但仍舊受到良心的定罪。在人眼裡這種人可能很良善,但在上帝面前這是沒有信心的人。

 

我們都是蒙恩的人。我們不要把自己的靈魂放在良心之下,而要放在基督的恩典裡。宗教人搞修行,努力持守自己的信心。因此在人眼裡,宗教人非常優秀。但他們得不到救恩。憑著良心生活,積累修行的話,好像能夠蒙福,罪能夠得赦免,但事實並非如此。因此我們不要在良心下面,而要領受恩典。只有恩典才有上帝的義。憑自己的良心過生活的人是在播種自己的義。這樣的人就像法利賽人一樣要受詛咒。

 

兩隻羊擔當著兩種角色。一隻死了作為贖罪的祭物,另一隻活著送給阿撒瀉勒。同樣的道理,在十字架上受死的耶穌帶著自己的血進入了天上;永活的耶穌垂聽我們的告白,讓罪無法再支配我們。以色列通過羔羊蒙恩,而我們通過上帝的兒子蒙恩。

 

沒有蒙恩的人無法上達自己的禱告。有的人儘管領受了恩典,也說方言,卻仍舊在律法下面。加拉太書32~3節說:“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為什麼領受了恩典之後還要重新回到詛咒下面呢?為什麼領受恩典之後還要重新回到肉體呢?怎麼不知道在律法下面就是在詛咒下面呢?我們要領受基督的恩典。

 

利未記1626節說:“那放羊歸與阿撒瀉勒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進營。”既然把羊送給了阿撒瀉勒,那麼就不要再惦記挪到那羊身上的罪了。把羊送到曠野的人在洗衣服用水洗身之前不得進營,意思是對於已經挪走的罪不要絲毫留戀,要徹底地斷絕關係。對疾病的態度也是一樣的。人若是有信心,那麼為了壓制自己的病只求告一次也能夠得到醫治。

 

我們要自由。約翰福音836節說:“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32節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靈魂若沒有自由,就是說若沒有釋放,就要滅亡。即使一輩子為上帝獻身的人,若是靈魂沒有自由,就只有滅亡。自己所有的罪惡與悲觀的想法打發給了阿撒瀉勒,就不要被定罪。基督徒的面孔應該因著恩典而常常充滿喜樂,不應在良心的譴責中愁眉苦臉。我們要靠著恩典生活,讓自己的禱告上達給上帝,讓自己的靈魂上達給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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