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輕慢上帝

【以賽亞書11~9

2012527日首爾聖樂教會主日講道

講師:主任監督——金箕東牧師

  

 

 

上帝

是誠實的。

向世人顯明了自己的兒子(約316),

並且為了遵守所有的應許

連兒子的性命都不惜付出(約1011)。

不僅如此,他還將聖靈賜給信徒,

因此我們也領受了聖靈(約167~8)。

上帝還要怎樣把自己向我們顯明(約118),

人才會相信他的誠實並跟從他?

上帝是有豐盛慈愛的,但在他那裡有審判的義,

他將必施行審判(來1031)。

在這之前他用各種比喻告訴我們,

並且通過肉體與所處的環境再次確認預言。

輕慢上帝的人

將必滅亡。

信仰

在於尊重上帝、盡性侍奉他。

聖靈幫助我們的信仰。

不輕慢上帝才是信仰,

真正侍奉上帝才是信仰。

◎要敬畏上帝

這是聖徒的本分,

是生命。

◎要順從上帝的話語

這是叫自己活的信仰,

是生命。

◎要全心全力地侍奉上帝,

要擁有盼望,

這是生命。

※不但要領受上帝的愛,

還要懼怕他。

現在正是蒙恩的時候,是拯救的日子。

 

 

上帝是誠實的。“誠實”有真實、透明之意。上帝對於他所做的事總是提前說話,並照樣進行。他拯救人類的時候、除滅仇敵的時候,也都是先發話,然後照著所說的話去實踐。

因為用眼睛看不見上帝,所以人們認為上帝是想像中的哲學性存在。哲學,簡單地說就是人的想法。想法是人看不見,也抓不著的。但上帝並非人在想法中假設出來的神,而是實際的存在。

剛出生的嬰孩一般要過六個月才能認識父母,在六個月之前,嬰孩雖然睜著眼睛,也認不出父母。但父母從一開始就認識自己的孩子,愛孩子。假如沒有父母,這世上可能一個人也活不下來。即使有再好的飲食與文明,若是沒有父母,嬰孩就無法活。就像儘管嬰孩認不出父母,但父母認識自己的孩子,救活孩子一樣,上帝在救我們。總之,上帝雖然看不見,但並不等於他不存在。

通過聖經我們可以知道,上帝為了把自己顯明給我們人類付出了何等努力。上帝把兒子差到了世上。兒子是從上帝懷裡出來的,他帶著上帝的品性、上帝的旨意與心,也帶著上帝的愛與生命來,把這一切顯明給了我們。如今上帝又把從他那裡來的聖靈賜給了我們。聖靈不是從上帝那裡獨立出來了,他如今還在從父那裡出來。他住在我們裡面,把上帝深奧的事與對上帝的知識告訴我們。上帝還要如何把自己顯明給我們呢?

上帝把自己顯給人類的時候,是在人能夠承擔的限度內將自己毫無掩飾地顯明出來。耶穌說“我是光”,作為光來的耶穌卻通過拿撒勒人,並且是人類中過著中等以下生活的人顯明了自己。在人眼裡,他的樣子寒酸得不得了。對此有的人指責基督徒說:“耶穌都那麼貧窮,信徒不也該貧窮嗎?耶穌救濟可憐的人,你們為什麼不救濟呢?為什麼教會不像耶穌那樣活著?”耶穌什麼時候賺錢去救濟了嗎?耶穌是貧窮的,但他從來沒有命令我們也要過窮日子,反而經上說他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林後89)。世人把耶穌變成博愛主義思想家,要人學習跟隨他的思想;但我們不是學習耶穌思想的人,也不是追隨耶穌思想的人。我們是信耶穌的人。通過耶穌我們看到的是,他是上帝的兒子,是上帝差來的上帝,是上帝的光。上帝為了叫我們看到他,將自己的實像完全顯明了出來,就是說通過耶穌看上帝;但並不是說通過耶穌的寒酸外表來看上帝。

人的視力看不到上帝的榮光。耶穌作為光——人眼能擔當的光顯現了出來。人的視力是有限的。比如說,人眼看不到灰塵。房間裡滿是灰塵,人卻不知道。同樣,老虎看不見用楮樹作的窗戶紙,雞看不到煮過的麻稈兒,還有話說狗看不到雪。就像這樣,人或者動物都有看不見的東西。

人的眼睛擔當不了光。人的眼睛若是長時間接觸焊接金屬時迸發出來的光,就會受傷害,甚至導致失明。同樣,若是在露天的地方直接看太陽光的話,眼睛就容易得白內障甚至失明。最近很多做父母的為了給孩子留下回憶,在孩子眼前不斷地拍攝,但卻忘記了閃光燈會損傷孩子的視神經,因為孩子的眼睛擔當不了閃光燈。

保羅也因為看到人眼所擔當不了的光而失明過。他雖然沒有見過耶穌的公開侍奉生活,但在去大馬色的路上看到那光而失明,四天后才因著聖靈重新得以看見。我們要像約翰一樣,從穿著簡陋的拿撒勒人耶穌身上看到上帝獨生子的榮光,即上帝的光。他是人眼能夠擔當的上帝榮光的限度。超過他的榮光,人是無法擔當的。耶穌說:“我是世上的光”(約812),但聽到“光”,人們想到的就是焊接時發出的那種光,卻不明白耶穌就是光。“他作為光來到世上,他的百姓卻不認識他”,如同聖經的話語所說,世界擔當不了這光(約19~10)。

上帝為了叫人類能看到他,差來了叫耶穌的拿撒勒人,叫人通過他看到上帝的品性、心和上帝所做的事。耶穌在上帝面前徹底服從,直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地步;後來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把他帶到了天上。就像這樣,耶穌的公開侍奉生活把上帝所做的事情完全顯明了出來。上帝在告訴我們,凡進入耶穌裡面的人,上帝會像對待耶穌一樣對待他。就像發洪水的時候,方舟裡面的挪亞一家人沒有被水淹死一樣,在耶穌裡面的人也同樣能得存活。

上帝對於他所做的事提前說話。基督教與其他宗教的不同點在於,基督教有預言。釋迦牟尼是個有名的哲學家,但在他出生之前沒有預言說“有這樣一個人要出生,他就是釋迦牟尼”。釋迦牟尼的門徒們也不是按照他出生之前就有的預言來跟隨他的。但有關耶穌的預言在他出生的四五千年前上帝就已經說了。耶穌不是某一天突然蹦出來說“我是基督”。預言者早已預言耶穌要出生在伯利恒的馬槽、要在耶路撒冷受死、受死之前要被門徒用三十兩銀子賣掉,耶穌的一生與預言完全相符。耶穌雖然是在兩千年前來到世上的,但有關他的預言在他降世之前的很久以前就已經有了。

因為耶穌是按照預言來的,所以在他來之前有先知。聖經告訴我們,沒有先知就來的不是基督。判斷基督的標準就在於他前面是否有先知。今天主張“我是基督”的人中,有哪一個是聖經中預言的人?在聖經中有關人的預言,只有施洗約翰一個人。施洗約翰在受胎之前,他的父親撒迦利亞就得到了話語說:“你的妻子以利沙伯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你必歡喜快樂;有許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樂。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路113~14)”所以耶穌說“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太1111)。

上帝對於他要做的事提前說話,並照所說的話語去成就。今天我們的信心所在,即聖經的偉大就在這裡。通過聖經,我們知道了先知的預言與耶穌的公開侍奉生活是一直的,並且我們成了這事實的見證人。我們是耶穌的見證人,即聖經的見證人。上帝把耶穌與聖靈差給我們,提前告訴我們如何借著耶穌得救。他叫耶穌從死裡復活,把他帶到天上,對於相信這個事實的人,上帝也會像救耶穌一樣救他,這就是上帝應許給我們的信。對於在耶穌裡面的我們,上帝給了我們許多預言。聖經裡面載滿了這樣的預言。我們相信聖經中耶穌教導的所有話語。這應許會照樣成就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充滿了活在耶穌裡面的喜樂與感謝。

但今天很多人卻帶著信念,而非信仰聽道。佛教徒帶著他們的信念在菩薩面前燒香叩頭;世上的人雖然不信耶穌,但他們也帶有他們自己的信念。聽到“要信耶穌”的話,有的人說“我不信耶穌也沒關係,我有我自己的信念”。上帝從沒有讓我們靠著自己的信念或功勞生活,而是唯獨叫我們依靠他賜給我們的信與義。

信,就是指上帝賜予的義。換句話說,有信心就意味著有上帝賜予的義。上帝把他所賜予的信視為義,拯救擁有這義的人。魔鬼不斷地向信徒竊竊私語:“你不是犯罪了嗎?昨天也犯了罪,前天也犯了罪。”很多人因此受到良心的譴責,想“是啊,我是個罪人”。這就等於說自己要去地獄。上帝賜予的信是義。他的義是永恆的,遠勝過良心。我們雖然犯了罪,但我們把罪交給了耶穌,而我們擁有著上帝賜予的信。因著這信,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來到上帝面前禮拜。就像這樣,我們要擁有上帝賜予的信。很多人藐視上帝賜予的信,而高居自己的義與功勞。上帝注重的是,他的義在我們裡面是否受到愛戴、信賴與尊敬。你果然有多尊重上帝呢?

經上說,以色列人欺騙上帝,帶來的所有月朔和供物叫上帝厭煩(賽111~14)。因為以色列人輕慢了上帝。“輕慢”有輕視、怠慢的意思。在上帝眼裡,以色列人輕視上帝,怠慢了上帝所做的事。十誡命中的第一條誡命是“除我以外,沒有別的神”。意思是說上帝是唯一的自存者、創造者、審判者、公義者。上帝也認為用公義審判我們是非常可怕的事。所以上帝在審判人類之前把兒子作為恩典賜給了人類。恩典就等於禮物。上帝把兒子,即信作為禮物給了我們。禮物不是作為工價給的,而是白白給的。上帝把福分作為恩典給了我們。人的任何行為在上帝面前都無法聖潔,所以沒有人能靠著行為得著福分。若想靠著行為,即律法蒙福,就不能違背律法中的任何一條。因為如果有一百條誡命,遵守了其中的九十九條,只有一條失敗了,也會因此而失去性命。我們要靠著恩典蒙福,靠著恩典蒙上帝的愛,靠著恩典得救,靠著恩典復活,靠著恩典升天。

上帝對於輕慢自己的以色列人非常失望。十分之一既是上帝的所有,就不應該奪為己有。律法規定人若是偷取他人的所有,就要砍掉這人的手,更何況是奪取上帝的所有,這樣的人又怎麼能活?上帝是公義的,恩典的時間結束後,他會以公義對待人。祝福禱告是以“如今願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開始的,意思是說現在正是蒙恩的時候,正是得救的日子。但過了這個蒙恩的時候,就會開始公義的審判。那時候,雖然過著信仰生活卻輕慢上帝之人就會全部顯露出來。

聽到“來跟隨我”這話,有個門徒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這時候耶穌果斷地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太821~22)”人們去參加葬禮的時候會身穿黑色衣服,表現出人們對死人的敬虔態度。人們對待屍體也是非常敬虔,如同對待神一樣小心翼翼。人的肉體是塵土,最終還要歸入塵土(創319)。但今天人們卻聲稱為了死人而把屍體安放在昂貴的棺材裡,埋在風景好的地方。這樣只會讓屍體腐爛在棺材裡,而無法歸入塵土。買賣人還推薦人們把火葬後的骨灰裝在昂貴的瓷器裡,埋在大樹底下。但瓷器不容易腐爛,骨灰會在瓷器裡腐爛,發出臭味。這些行為都是被不會說話的偶像牽引做的(林前122)。

人們對待死人就好象對待神一樣去敬虔地侍奉,但對於上帝卻非常輕慢。十誡命中的第一條誡命是“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出203)。意思是不要輕慢上帝。但今天人們卻輕看侍奉上帝的事。去參加葬禮的時候西裝革履,而來教會禮拜的時候卻邋邋遢遢。還有,人們在去參加葬禮的時候會把喪禮錢裝在乾乾淨淨的信封裡,而來教會奉獻的時候卻臨時從口袋裡掏出皺皺巴巴的錢。這是對上帝多麼大的輕慢?

瑪拉基書18~9節說:“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為惡嗎?你獻給你的省長,他豈喜悅你,豈能看你的情面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現在我勸你們懇求上帝,他好施恩與我們。這妄獻的事既由你們經手,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就像這樣,上帝斥責以色列人的無誠意、輕慢的態度。這是在告訴我們不要違背十誡命的頭一條誡命。

今天,人們也同樣一面輕慢上帝,一面卻埋怨上帝說“我們家庭也常作禮拜,也獻身,也參加通宵禱告,但上帝為什麼不垂聽我們的禱告?”上帝因著這樣的人該有多傷心,會怎樣斥責這樣的人!那日會有很多人來到主面前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主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太722~23)。意思是說,凡不順從上帝的旨意、輕慢上帝的人,主就不會承認他。耶穌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1248~50)”至少我們不應該以對待喪家的屍體更敬虔的態度來侍奉上帝、懼怕上帝嗎?

人們在主日如果有什麼重要約會,就會把禮拜放在後邊,先去赴約。這對上帝是何等的輕慢?上帝對於輕慢他的以色列人說:“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賽115)”違背第一條誡命的人是得不到上帝幫助的,輕慢上帝就等於違背第一條誡命。人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對的,但那只不過是個人的信念而已。到了那日,上帝會以公義施行審判的。我們不能悖逆那位的公義。通過第一條誡命,我們既知道了上帝是全能者、創造者,是公義的上帝,那麼也應該知道在最後的日子他會用公義來對待我們。

提前準備主日奉獻也是不輕慢上帝、完全侍奉上帝的態度之一。耶穌說:“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21)”就像這樣,我們在上帝面前獻上的錢財也不能輕慢對待。有的人勉強獻上十分之一。十分之一是上帝的所有。在與上帝所立的約面前,我們要正直。亞拿尼亞對賣地的價銀說謊,把剩下的放在彼得腳前時,彼得說:“你為什麼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徒53)”亞拿尼亞死後,他的妻子撒非喇也說謊,彼得對她說:“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徒59)”我們不能試探聖靈。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是為了幫助我們不輕慢上帝的。

違背第一條誡命的人不僅自己,連他的家人也無法存活。上帝的恩典會傳到千代,而父親的罪惡會臨到子孫三四代。我們不能輕慢上帝。耶穌在痛苦中也沒有輕慢上帝,他徹底地遵行了上帝的第一條誡命。對於輕慢上帝的部分,我們要悔改,完全地侍奉上帝,遵守好第一條誡命。

我的靈魂哪,你不要輕慢上帝!

我的靈魂哪,你不要輕慢上帝!

我的靈魂哪,你不要輕慢上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台灣聖樂教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