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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福音的心靈

加拉太書講解(七)

【加2:1-10

講道:李基宅牧師

翻譯:孔睿

錄入整理:庇哩亞人bereaspring

 

1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2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3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上帝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什麼,7反倒看見了主托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托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10只是願意我們紀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加2:1-10

 

我們做上帝的工,從上帝那裡接受這福音,都是從天上來的啟示,而不是跟人商量,或者人把這樣的事交給我們的,而是來自上帝的啟示。因此我們是基督的奴僕,是基督的僕人,而不是人的僕人。雖然人與人之間的義氣也很重要,但嚴格地來說,我們並不是因著人與人之間的義氣而守義氣,而是因著真理才這樣做。如果離開真理,脫離真理,義氣就什麼也不算了。不能因著遵守那些義氣或者道理而超越真理。但如果在真理裡面,我們就可以合一地作工。

 

哪怕是剛見面的人,認識不長時間的人,如果是在真理裡面,我們就能夠同工。但反過來說,即使認識了二三十年的人,但如果是在真理外面的人,我們就無法同工。不能因為在一起生活很長時間了,因著義氣,因著屬人的情誼而去作工。但有的人就是這樣,這種人就受到這種人際關係的支配,無法自由。其實要想脫離這一點是很難的。就是說,要想脫離自己的傳統與人際關係,還有幫助自己的那些環境、背景,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上帝帶領亞伯拉罕要賜福給他的時候,那個時候包圍在亞伯拉罕周圍也有很多妨礙的因素,比如所有的傳統、人際關係、家人,他怎麼能夠脫離這一切的影響呢?怎麼能夠做得到呢?那就只有離開那裡。如果在那種環境當中,在那些人際關係當中就只有受到妨礙,所以乾脆離開那裡。因此上帝命令他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上帝要他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跟後來上帝應許他要賜給他土地、賜給他百姓、要做他們的王這樣的應許是有密切關係的。本地就意味著土地,上帝給了他們迦南地,給了亞伯拉罕迦南地代替了本土,代替了本地。這是作為上帝的國的構成要素當中必須要有的,就是領土。也就是說上帝命令亞伯拉罕“你要離開你的領土,我要給你新的上帝治理的國,我要帶領你到那裡去。”就是這樣的意思。第二是百姓,你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一樣多的百姓。你要離開你原來的土地和跟你一起生活過的那些親戚。

 

在部落社會當中,親戚們幾乎都住在一個村裡,形成一個部落。中國有一個觀光景區叫張家界,為什麼那個地方叫張家界知道嗎?因為那個地方是姓張的人居住的地區,那裡住了很多姓張的。在那樣的地方,你不能做出特別的行動來,要一起行動才行。比如我們林牧師所在的福建省,那邊姓林的人很多,姓遊的也很多,他們就這樣聚集在一起生活。

 

然後要離開父家,父是代表著一個國家的主權,我們現在並非是由王主管的國家。在以前由王來主權的時候,那個時候主權在王手裡。而在民主主義社會當中,主權在百姓手中。但是在一個家庭裡面,主權在父親手中,所以你要離開父家。你不能成為主人,你不能隨自己的意思做任何事情,所以你要離開父家。當他完全成為客旅的時候,上帝叫他重新開始,給了他福音,叫他重新開始。

 

後來生了以撒,他只有這一個兒子。上帝明明應許他說“會有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一樣多的子孫。”但兒子以撒出生以後,一直成長成大人,那麼要趕快讓他做的事是什麼?趕快成家立業,生更多的孩子,然後成就上帝的應許才對呀,但以撒到了四十歲還仍舊沒有結婚。難道他是因為沒有女人願意跟他結婚嗎?當時亞伯拉罕已經是相當富有的人,而且擁有著極大的影響力。並不是因為他的家庭很貧乏,也不是因為兒子以撒有什麼問題而無法娶媳婦,只是在忍耐。

 

而以撒的哥哥以實瑪利早就結婚了,很快就跟當地人結婚,然後定居下來了。所以他的丈人、丈母娘,這全家的人都成為了他的親戚。就這樣,他就完全失去了一個作為外邦人、作為客旅的生活。這個時候,即使接受了上帝的話語也無法照樣地去行,為什麼?因為已經有了自己的立場,已經有了自己的利害關係,有了屬於自己的群體,只能受到影響,只會受到影響。

 

以撒渴慕福分,因為渴慕福分,所以沒有娶當地的女人為妻,而是直到父親為自己指婚為止。父親差僕人到自己的家鄉去,把人帶來了。那麼這個女人又成為了什麼呢?成為了客旅,這個女人也成為了客旅。這個女人的家人、親戚並沒有在這個迦南地,那麼這對夫妻繼續可以過客旅的生活。他們的本地、本族、父家並不在迦南地,所以他們在迦南地也仍舊可以照樣接受上帝的話語過生活。

 

現在福音傳開的時候,人們應該離開本地、本族、父家來照樣的接受這福音。但是人們並不是這樣,他們仍舊呆在他們的本地、本族、父家。以色列人“原來這就是我們的土地。”所以他們總是固執在那裡,堅守在那裡。猶太人有猶太人的傳統,所以他們總是要順從,按照這個傳統去接受上帝的話語,所以總是出來矛盾。要趕快放下才行,放棄這些才行。所以耶穌說“新葡萄酒要裝在新皮袋裡。”但是人們總是想把福音裝在猶太人的傳統裡面。

 

再就是父家,今後上帝是我們的主人。以前有上帝賜予的誡命、律法,但總是捆綁在律法裡面,所以就無法接受上帝所賜予的話語,也就是福音,無法照樣地來接受這福音。不能原樣地接受福音,而是從自己的立場上去解釋,結果福音就被歪曲了。人是受環境影響的存在,這是必然的。因此我們不能從自己所處的環境當中,從自己所處的立場上來接受上帝的話語,而要完全地脫離舊人。

 

我們從這個角度,從這個意義上受了浸禮,也就是把自己的舊人埋葬了。當我們從水裡出來的時候,今後不再是過去的那個人,而是一個新造的人。從今以後要克服以前捆綁在我周圍的所有的組織也好,傳統也好,文化也好,要全部克服它。還有曾經支配我的那個主權,如果有的話,今後受那個主權影響的人已經死了。所以現在我們不是韓國人,我們是天國的人。

 

但是在過信仰生活當中一直受到妨礙的是什麼?仍舊受到文化的浸透,文化的影響。看起來好像努力地在過教會生活,但其實不是教會生活,僅僅是韓國人的文化生活,按照韓國人的傳統在做。在韓國人眼裡,這是順從話語;但是從外國人的角度來看,那不是在順從話語,僅僅是韓國的一種文化而已,只是在韓國那樣做。

 

上次我也舉了這個例子,就是聽講道的時候翹著二郎腿。如果在韓國這樣做的話,那麼人們就會說“這人是沒有信心的人,這人真沒有信心,這人不敬畏上帝。”因為在韓國,在大人面前、長輩面前擺出這種姿態,那就壞事了。但是在美國,總統與總統之間見面都翹著二郎腿。首腦會議都是這樣,一個個都是這樣翹著二郎腿。還有在外國採訪名人的時候,那些名人剛一上臺坐下來就翹起二郎腿,對他們來說這是一種禮儀。原來以為這種人沒有信心,但到國外去看並不是這樣。

 

還有就是牧師說話的時候,有的人會說“我並不這樣想。”如果這樣的話,人們就會把這個人當作沒有信心的人看待。但到別的國家去看的話,這跟信心並沒有關係,這只是人與人之間的對話方式而已,跟信心沒什麼關係。但是在韓國呢?“告訴你這樣就是這樣,還頂什麼嘴呢?”就把這樣的人當作沒有信心的人看待,當作沒規矩的人。

 

無意識當中我們受到很多這種因素的影響,總是不把福音照樣地去接受,總是來主張自己的立場,從自己的立場上去解釋這話語,來接受這話語。明明說信耶穌就能得救,但卻出來要受割禮才行,要遵守安息日才行,還有要遵守律例。總是從對自己的組織或是跟自己一起生活過的人有利的那個方面去解釋。

 

所以後來保羅傳了福音以後,回到耶路撒冷,見到使徒們,在那裡與雅各、磯法、約翰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也就是說受到使徒們的承認。使徒們吩咐他們的只是願意他們紀念窮人,這本來也是保羅他們熱心去行的。

 

保羅主張自己所得到的這福音不是從人那裡得到的,而是從上帝那裡得到的。在我看來,保羅比其他人反而更加沒有受到環境的影響。雅各、磯法、約翰這些人也受到環境的影響了,受到環境的影響,從某種程度上就會限制福音,反而在這裡有了逆轉的傾向。

 

看看新約聖經當中彼得的記錄和其他門徒的記錄本來應該有很多才對,但是這些使徒們的記錄合在一起也不如保羅書信的內容多。使徒行轉也幾乎是保羅所說的,情況是這樣逆轉的。是不是有點不太對勁對吧?好不容易培養了十二個門徒,但現在突然半路殺出一個保羅來,反而活動比其他的門徒們更多。這個保羅的特點就是什麼呢?徹底的克服自己,離開本地、本土、父家,認識上帝的福音以後這樣地做。

 

而像彼得這樣的人呢?他們還沒有完全拋棄傳統的影響,領受聖靈後如此地去作工。本來他跟外邦人坐在一起吃飯的,按照猶太人的法這是不行的,這樣做是被污穢的。然後他意識到人的眼色,就馬上避開了。一同吃飯的巴拿巴也看到情況不對,自己也避開了。所以保羅才斥責他們。

 

保羅去加拉太地方,那個地方的人說“不能吃血,吃血的話就無法得救。然後還要受割禮。”出現了許許多多這樣的問題。那裡的人就把巴拿巴跟保羅差到耶路撒冷來。關於這些問題的內容記錄在使徒行傳15章裡面,雅各站起來說的內容都在那裡。我們不能把我們猶太人所擁有的這些局限給外邦人,他們是信耶穌領受了福音,已經得救了,所以不需要把這些規定也給他們。但是只要讓他們遵守幾點就可以了,就是什麼呢?就是要禁戒祭偶像的物,還有勒死的牲畜不要吃,再就是不要吃血,不要犯姦淫。這樣給他們指出了幾點。

 

但其實連著幾點也不說的話就更好了,就是因著他們指出了這幾點,何必呢?問他們“要遠離血,那麼吃血的話無法得救嗎?”吃米腸的話無法得救嗎?米腸不就是用血做的嗎?那裡面黑黑的都是血呀,都是豬血。在中國有的地方,米腸是用什麼做的呢?裡面乾脆連粉條都沒有,全部都是用血做的。裡面全部灌成血,就好像豆腐一樣,一切開就好像軟軟的豆腐一樣,就僅僅吃血。對他們來說那是米腸,難道吃那個就無法得救嗎?

 

還有吃狗肉不能得救嗎?我們國家的人甚至吃狗肉的時候認為如果血流出來的話就不好吃,故意把狗吊死吃那個肉。讓血凝固在身體裡,當你吃肉的時候,裡面會摻雜有血,這樣可以使肉更嫩,因為跟血的味道一起吃。不是把血先放出去,而是吃帶有血的肉,這就是帶血的肉。這就是吊死的。猶太人不這樣吃,他們殺動物的時候故意把血先放出去,而外邦人故意不放血。難道吃這樣的東西就不能得救了嗎?

 

是不是很混亂?誰糊塗了?誰感到混亂呢?吃的話行還是不行?你說行還是不行?對這種問題一定要注意好。當有人問你吃這些是行還是不行的時候,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不成立的。你要問他“你這話是什麼意思啊?吃血行還是不行,這話是什麼意思呀?說準確一點。你的意思是說吃血的話無法得救嗎?吃血能夠影響得救嗎?那麼答案就很明顯了,不。”如果回答“是”的話,那就等於說我們要想得救,除了要信耶穌以外,還要加上什麼什麼樣的條件,要遵守什麼才能夠得救。

 

所以吃血什麼也不算,那僅僅是一個比喻而已,現在無論吃不吃血都無所謂。我們要知道不准吃血是對於耶穌血的一個比喻而已。但是因為猶太人長久以來一直有這樣的傳統留下來,所以對他們來說這是不可思議的事,對他們來說吃血是根本不敢想像的事情。

 

在中國還經常有人提這樣的問題“可不可以吃血?”其實提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問題,當你回答他可以或者不可以,你給他們答案這本身就已經陷入到他們的詭計裡面了。你說可以也是問題,不可以也是問題。我總是會對他們說“你這個問題到底是什麼意思啊?你說清楚點。”我總是讓他們這樣說明白。

 

我這樣對他們說“殺人可以不可以?”那我可以回答“可以,但是並沒有好處。你想死的話你就殺人,有什麼不可以,你也可以死啊。”還有,說謊話可不可以?可以,但對你沒有好處。不信耶穌行不行?不信也行,你不信的話你不得救。同樣,吃血也行,這跟得救沒有關係。但要知道這血本身有生命,這血裡面有動物的特性。你可能因為吃這血而擁有這個動物的特性,所以我們不吃。

 

以前中國有個人吃蛇血,然後得了蛇舌病,就是他的舌頭變成了兩半,很稀罕的病。因為他喝了蛇血,變成那樣了。還有的人喝了很多兔子血,後來看他的照片,他真的長得就跟兔子一樣,牙齒也像兔子一樣,真的長得就像兔子一樣。還有的人喝鹿血。反正我不喝,即使喝,這不會影響到救恩。你可能會在舌頭裂成兩半的狀態下得救。

 

有人如果這樣問我問題的話,我不會直接回答他,不管我回答可以或者不可以,他們就會讓我馬上走,就不會再接待我了。面對這樣的問題的時候,我會教導他們什麼呢?我會把庇哩亞研究院課程第二課教導給他們,就是這話語有聖經也有聖書,那麼你現在說的這是什麼呢?你要知道。然後我就給他們解釋,聖經和聖書的區別,問題也就解決了。所以不需要一一地回答他們,吃這個行還是不行,吃那個行還是不行。

 

過去使徒們其實根本不必要指出那幾點,但是一定要把它指出來,結果給今天也造成了如此大的影響。比如今天中國還有很多地方的人仍舊主張吃血的話就無法得救,他們的根據就是使徒行傳15章的話語。這就是誤會福音帶來的結果。

 

但使徒保羅說什麼呢?他對於祭偶像的物是怎麼說的?使徒行傳15章可以看到,不能吃祭偶像的物。但使徒保羅後來說什麼呢?祭偶像的物什麼也不算,吃也行,不吃也行,什麼也不算。所以他可以吃,只不過在人面前不吃而已。在人面前不吃就是為了持守那些人的信心,為了保護他們的信心而已。當然保羅禱告的話就聖潔了,所以無所謂吃或者不吃,都可以,很放膽地去做。保羅是一個非常積極、非常放膽的人。

 

所以我們不要受到環境的影響,不要總是受到影響來接受這話語。還有,當領受上帝話語的時候,不要從我的立場,而要把它都放下來,把那些厲害關係都放下來,唯有原樣地去接受上帝所啟示的話語。不是說我想這樣做就能做到的,這需要上帝的恩典,需要謙卑的心靈,需要聖靈的作工。

 

主啊,讓我這一輩子唯獨原樣地去接受上帝的話語,原樣地去接受福音,不隨我的心意,不按照我的環境,不按照我的想法去接受它。求上帝這樣的幫助我!我們這樣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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