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6日首爾聖樂教會主日講道
講師:主任監督——金箕東牧師

上帝
愛世人。

真心愛人類,
但並不是愛罪人,
而是唯獨愛義人,
不過世上沒有任何義人(羅3:10~12),
所以上帝賜給世人自己懷裡的獨生子,
即耶穌基督(約1:18)。
上帝為了在耶穌裡面拯救世人
而讓人進入到耶穌裡面(約15:9),
但人們卻看不到
只有在耶穌裡面才能看到的國度、權柄和榮光,
反而藐視耶穌(太6:13),
這是因為聽不到他的聲音。
上帝充分地顯明自己的愛,
為的是讓我們不管自己的惡多大
都能得稱為義(羅3:25)。
耶穌是唯一的義人(羅3:21~22),
只有他才是賜下聖靈的主(約16:7~8),
聖靈是見證義人的靈。
◎上帝的愛
是耶穌基督,
我們只有在耶穌裡面才能體驗到上帝的愛。
◎蒙上帝愛的人
才是上帝的兒女,
只有上帝的兒女才能得到永生。
◎永生並不是宗教的安慰,
而是天上的實像,
唯獨在他的愛裡面才能得到這實像。
※上帝的愛
不會顯在耶穌外面,
只有耶穌裡面才充滿著上帝的愛。


上帝愛世人。約翰福音3章16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假如我們只從人的立場上來理解這話語,我們的信仰就只能成為人本主義。

這世上值得上帝愛的東西有什麼?所有人都是可怒之子、空中掌權者魔鬼的兒女、上帝的仇敵撒但之子、蛇的後裔,是靈死的存在、只等候滅亡之日的罪人。上帝會愛這世上的什麼?況且這地上的一切早晚有一天都會被火焚燒熔化。在宇宙縮小的那日,這一切都會在陰間的地獄火中滅亡(彼後3:10~12)。

上帝的兒子來到世上的33年間,受到了什麼樣的待遇?他受盡詛咒、逼迫與藐視,被疏遠與拋棄,受盡飢寒、唾棄與凌辱等,凡人所不願意受的一切他的身體都受盡了。他是蒙福的,也是全能的,但在這地上連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也沒有。他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20)”

耶穌在這地上沒有任何屬於他自己的東西。上帝把他接到天上的時候,他有的只是世人在他手上留下的釘痕與肋旁的槍痕。我們雖然嘴上說“我要效仿耶穌,我要跟隨耶穌”,但手上卻常常想要抓住什麼。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就是說,跟隨主的人手裡不要抓住別的東西,只要抓住詛咒自己的釘痕。

上帝對世人的愛始於對兒子的愛。在宇宙存在之前、天被造以先、上帝的兒子還沒有從上帝懷裡出來的時候,也就是永遠之前,上帝就為了他所愛的那位創造了一切,並把國度、權柄與榮光都繼承給了兒子(來1:2)。但兒子不以自己與父同等為強奪的,而是為了嘗死味成為比天上的天使們還小一點的人(腓2:6~8)。兒子擁有了這樣謙卑的心,即進入陰間這個關押魔鬼的地方嘗死味,父若叫他從死裡復活的話,他便從那裡出來永遠侍奉父。

耶穌進入陰間的時候,裡面只有少數的幾個人認出他不是該受詛咒的人,而是上帝所愛的兒子,願意與他同心。上帝愛的正是這些人。上帝若是無條件地愛世人的話,那麼就沒有人會下地獄了。上帝愛的人是即使世人都藐視耶穌,也還是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願意與他同生共死的人。上帝把兒子差到世上的時候,讓他成為沒有任何可羨慕的極微小的人。上帝尊重的是愛他兒子、承認並尊重他兒子的人,即兒子來到世上挨餓的時候,給兒子吃的;兒子渴的時候,給他喝的;兒子被關在監獄的時候,安慰他的;兒子成為客旅的時候,迎接他的人(太25:41)。

給人傳道的時候,若只是對人說“來教會吧”,這樣的傳道方式也許能讓人成為宗教徒,卻無法讓人成為認識耶穌的人。要想讓人認識耶穌,我們自己就要成為見證人。上帝賜給我們的信,就在於認識上帝。信耶穌之前,我們不認識上帝,也不認識上帝的名,更沒有領受聖靈或者聽到上帝的話語。我們因為遇見了耶穌基督,才得以認識了上帝、真理和上帝的名,領受了聖靈,對天國擁有了盼望,並且相信了復活和永生。

上帝把兒子差到世上之前,先給了人各種啟示,讓人在兒子來到世上的時候能夠認出他。但是當上帝的兒子來到世上的時候,世人不但沒有認出他,反而詛咒他、虐待他,最後按照人們的意思審判並殺死了他。可是,卻有幾個沒有吹灰之力,也沒有任何權利的人認出了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與他站在了一邊,所以上帝給了他們信。我們的信就在於認識上帝所愛的那位。人們之所以不跟從他,是因為沒有認出他是誰。

我們對人說“來教會吧”的時候,人們常說“等我想一下”。他們認為我們是在傳宗教。但上帝賜給我們的不是宗教,而是獨生子。人們來到教會,卻只想做個宗教徒,所以只關心宗教性的敬虔、儀式與思想。這樣的人總是說信耶穌很難。這話的意思是說作為宗教徒過宗教生活很不容易。但要擁有信這話的意思不是說要過這種艱難的生活,而是要認識上帝的兒子。把信仰當做宗教接受的人,認為要參加許多儀式,平時生活中還要保持敬虔,感到很負擔,所以常常緊張,生活速度很慢,心裡充滿的不是喜樂,而是煩惱。

上帝向亞伯拉罕的子孫們守約,把他們從埃及帶到迦南地之後,在幾千年間帶領他們,但他們卻成了宗教徒,過著壓抑自己、綁住自己腳踝的生活。所以,上帝為他們差來了耶穌基督,即上帝所愛的那位。

我們要知道,耶穌基督是上帝的所愛。耶穌去腓立比的時候,人們都非常歡迎他。那裡的人的反應與其他地方的人不一樣,耶穌覺得希奇,就問門徒們:“人說我人子是誰?”門徒們回答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人們把耶穌看作以利亞或者耶利米一樣的先知,就是說他們把耶穌當做非常值得尊重的人。耶穌問門徒們:“你們說我是誰?”那時候,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耶穌感到非常高興,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信心上,你是這教會的基礎。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所以連陰間關閉著的門都無法攔阻你。(太16:13~20)”

認識耶穌是誰,這對我們的信仰來說是絕對的。耶穌也在父面前確認了:“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認識你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認識”這個詞的原語有“體驗”的意思,更直接地說是“結婚”的意思。男女結婚的話,不是僅僅知道外貌,連內心深處都知道。何西阿書2章19~20節說:“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我們要認識耶穌是誰。

如果只知道耶穌是亞伯拉罕與大衛的子孫、木匠約瑟的兒子,就毫無意義。只有當我們的靈魂認識他是上帝所愛的獨生子的時候,上帝才會承認我們。“認識”不是說經過的時候見過,而是好像結婚的夫婦互相深深地體驗了對方一樣。所以,耶穌承認認識自己的人是新婦,指著自己說是他們的新郎,他甚至說自己空中再臨的那日就是擺宴席的日子,即與互相認識的人結婚的日子(啟19:9)。所以,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6);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你們認識我(約15:15)”。我們要認識耶穌。

為了讓人認識耶穌,需要講道與教導,所以上帝給了教會教師、先知與牧師(弗4:11)。但因為人們把去教會當做一種宗教生活,所以根本不關心認識上帝的事,只在乎遵守十誡命。十誡命可以說是律法的中樞。很多人大言不慚地說:“十誡命我一條也沒幹犯。”但耶穌對愚拙的人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8);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2)”沒有一個人能擺脫十誡命的定罪。

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以律法遵守得很好自矜的是文士與法利賽人。他們在出生後第八日就按照律法受了割禮,從那時起就接受律法的養育。但耶穌說他們有禍了,對人們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5:20)”那麼,人類中又有誰能進天國?能夠滿足律法的所有要求,完全遵守律法的只有耶穌基督。所以,唯有他是不受律法定罪的義人。因此上帝戴著耶穌這副眼鏡尋找我們。

傲慢的人以自己已經全部成就了律法自矜,擺出宗教徒的作風。但是實際上人類根本無法脫離律法的定罪,所以耶穌流血替我們擔當了詛咒,讓我們住在他裡面。如今耶穌的寶血在我們裡面,我們在耶穌裡面。耶穌是上帝的所愛,認識他便是我們的信。

有的人說:“我不認識耶穌。”耶穌說他也會否認這種人的。這世上再怎麼出色的人,若是不認識耶穌,耶穌也會在天上的天使們面前、上帝面前、聖靈面前否認他。反之,認識耶穌的人,耶穌也會在天使們面前,在上帝面前,在聖靈面前承認他(路12:8~9)。所以,我們才要認識耶穌,不是認識一點,而是就像結婚的夫婦對對方有體驗一樣,要竭力地認識耶穌。在伊甸園的亞當和夏娃起初都是赤著身子的,但他們沒有感到絲毫不好意思。這是因為互相完全認識對方(創2:25)。基督與我們之間也應該像一絲不掛一樣,沒有任何遮擋。

信不是指接受宗教,認識耶穌才是信。若有人問我們為什麼要信,我們要能夠說出理由(彼前3:15)。我們能夠成為耶穌的見證人,是因為我們認識耶穌。不認識耶穌的人無法成為耶穌的見證人。上帝把愛子差到陰間的時候,陰間的人中有認出耶穌是上帝兒子的,所以上帝非常喜悅。耶穌也因為有人認出出身於低微的拿撒勒木匠家庭的自己,而感到非常高興,並且愛他們。

我們要清楚自己到底是個宗教徒,還是蒙上帝愛的人。上帝愛的是認識耶穌基督、並且與他一同成為後嗣的人。不要誤以為上帝連要下地獄的人也愛。上帝因為愛那些能夠認出自己差到世上的獨生子的人,所以賜給他們永生。今天我們若是確實地認識了耶穌,又怎麼會在他面前顯出吝嗇的態度,又怎麼會對於他所吩咐的事情感到厭煩,怎麼會把他所教導的事當做包袱?若是確實地知道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就會捨出性命地保護上帝的兒子,拚命不讓兒子的名受到傷害。

我們要認識上帝,並且要認識上帝差來的那位。記錄聖經的目的是什麼?約翰福音20章31節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所以,即使聖經讀了再多遍,若是不認識上帝的兒子,就毫無意義。上帝愛的是認識他兒子的人,所以我們很清楚自己是否蒙上帝愛。確實地認識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並且相信服從這一事實的人,是蒙上帝愛的人。

就像被提到天上的耶穌手掌上除了釘痕之外什麼也沒有一樣,哪怕我們在這世上有的只是創傷,但上帝還是會愛認識耶穌是上帝兒子的我們,會為我們預備天上的住處。但是人們卻向上帝耍性子:“上帝啊,就算我信耶穌好了,你給我點錢吧”,自己的願望若沒有實現,就離棄信心,並且聲稱“信耶穌也沒有用”。

約翰福音3章17節說:“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上帝的旨意不是把人放在律法下受審判,而是在耶穌裡面蒙受上帝的愛。所以,為了信耶穌而來到教會的人不能成為宗教徒,受律法的捆綁。

我們國家的人每逢過節,都會回到祖先所在的老家。不信上帝的人回老家,就是為了祭拜已經去世的祖先。福音進入我們國家還不到一百多年,所以有信仰的人受到家中長輩逼迫的很多。世上的人很不喜歡家中出來信耶穌的人,是有原因的。在世期間即使過得豐衣足食,但死後還是會因為靈魂沒有可託付的地方而落個悲慘下場。所以人們才想要把自己的靈魂交託給子孫們。

這就是為什麼人們無法容納自己的後裔中出現信耶穌的人。他們說;“呀,你這個臭小子,別信耶穌。你得向爺爺獻祭,信了耶穌的話怎麼行?”子孫們因著對祖先的孝心,無法拒絕祖先的願望,結果連自己的靈魂都擔當不了,還要承擔著已死的祖先的靈魂,有的人甚至連外家祖先們的靈魂也包下來了。

這樣的家庭,污鬼找上門是理所當然的。在趕鬼的時候,我們可以聽到有的鬼說:“我想來找吃的,但這婆娘信耶穌,不給我吃的。”鬼吃東西,是指得到子孫們的祭拜。就像這樣,人沒有地方交託自己的靈魂,結果就交給子孫們。換句話說,鬼很難找到其他地方,結果還是回到自己家(太12:43~45)。子孫們以為那樣做就是盡孝心了,所以把祖先的靈魂承擔下來。

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強盜認出耶穌是誰後,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這時耶穌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2~43)”司提反被石頭打死的那瞬間,呼籲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徒7:59)”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的時候也喊道:“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23:46)”就像這樣,蒙上帝愛的人不是把自己的靈魂交託給子孫們,而是交託給永活的上帝。

上帝把人類的壽命限定在120年(創6:3)。人若是活到120年,就能看到三四代的子孫。上帝說拜偶像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20:5)。拜偶像是侍奉鬼的行為。哥林多前書10章20節說:“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所以,作為信徒可以對自己的父親這樣說:“父親,你現在可能認為我很不孝,但在父親生前我會盡力孝順您,但父親去世後,不能把靈魂交託給我。我連我自己的靈魂都無法擔當,又怎麼能承擔父親的靈魂?父親把靈魂交託給上帝吧。”總之,信徒應該想方設法說服自己的祖先,讓他們把靈魂交託給上帝。像這樣,如果讓爺爺的靈魂也交託給上帝,父親的靈魂也交託給上帝,自己和自己的子孫當然也交託給上帝的話,也就是三四代的靈魂都交託給上帝的話,那麼這個家庭就不會有成為污鬼進入自己子孫裡面的事情發生了。這樣一來,這個家庭在屬靈方面該會多麼乾淨?不知道屬靈真相的人主動站出來負責祭祀,就是說自己願意負擔祖先們的靈魂。所以,沒有去處的污鬼們都進入這人裡面。但如果一個家庭三四代的靈魂都交託給上帝的話,這個家庭在屬靈上就會非常乾淨,不會發生上吊死的鬼、患癌症死的鬼等祖先的靈魂進入子孫裡面的事情了。

我們要說服祖先們,讓他們把靈魂交託給上帝。有的人打電話給我,急促地說:“牧師,我母親快不行了,趕快來醫院救救她吧。”但他母親的靈魂也可能在我趕到醫院之前就離開世上了。比醫病更重要的是,說服母親把靈魂交託給上帝。哪怕在就要離開世上的時候,若是能真正把自己的靈魂交託給上帝的話,這個人的靈魂就不會成為陰間的靈。

上帝愛的是承認他愛子的人,並且應許會負責他們的靈魂。我們不能把我們自己的靈魂和父母的靈魂以及子孫們的靈魂交託給命運,而要交給上帝,成為蒙上帝愛的靈魂、蒙上帝愛的家庭。

我的靈魂哪,你要蒙受上帝的愛!
我的靈魂哪,你要蒙受上帝的愛!
我的靈魂哪,你要蒙受上帝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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