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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體的情欲與人的遺傳

加拉太書講解(二十四)

【加5:19-21

講道:李基宅牧師

翻譯:孔睿

錄入整理:庇哩亞人bereaspring

 

19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21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加5:19-21

 

上帝的品性是聖潔的,良善美好,這是上帝本來的品性。但不知道從哪裡來的骯髒的東西,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這些不知道是從哪裡突然出現了。這是從哪裡來的呢?從魔鬼那裡來的。

 

上帝的品性是美好,充滿美德的。但是當人與上帝斷絕以後,從魔鬼那裡得到的卻是與從上帝那裡得到的品性完全相反的。什麼嫉妒、仇恨、醉酒、荒宴,還有想要殺人的想法。耶穌也說“我來是為了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而魔鬼來是為了殺人、搶奪、破壞,沒有一點是好的。因為自己與上帝的生命斷絕了,所以從他那裡出來的不可能是好的。因為已經與上帝的愛斷絕了,所以不會出來好的。

 

人也是一樣的,與上帝斷絕了,那麼從他裡面就無法出來好的。自己再怎麼想良善,再怎麼在這世上想要憑著肉體聖潔地生活,但只要他與上帝是斷絕的,那麼表面看來可能好,但是從他裡面出來不了好的東西,即使不看也會知道。從與上帝斷絕的人類裡面不斷地出來這些品性,這些骯髒的品性。所以上帝為了與他們同在,要給他們帶來變化,要讓他們聖潔。但是人類連感覺到問題的感覺都沒有,意識不到,但是人根本意識不到這問題,所以上帝把律法給了人。

 

律法所說的一切是說起來都會令人難以啟齒的一些內容,什麼兒子與父親的妻子同寢,與動物交合,什麼樣的內容都有,真的是19歲禁止看的圖書。以前我也說過,有些人主張要把聖經劃在19歲禁看的圖書裡面。還有要把世界人所推薦的圖書當中,把聖經排除在外,掀起了這樣的簽名運動。因為在聖經裡面的確出現很多叫人無法理解的內容。那為什麼記錄在聖經裡面呢?是因為人類現在的狀態就是這樣的,為了指出人現在的狀態,這就是律法。

 

但是如果不是生活在律法下面的人呢?他們會隨著自己的肉體生活。如果是生活在律法下面的人,他們要按照律法節制自己的肉體。但是在這樣遵守律法的過程中,會出現矛盾,會出現糾葛的。心裡根本就不想順從律法,根本沒有這樣的品性,這樣的想法與律法就會產生矛盾。結果因著勝不過壓制,這當中的矛盾太令人混亂了,所以會變得怎麼樣?會變成精神病患者的。如果稍微老練的人不會變成精神病患者,但是很純真的人可能會變成精神病患者。

 

老練的人他們會怎麼做呢?他們會把話語稍微改變一下,把誡命稍微變一下,結果呢?就是按照自己肉體所願的去生活。雖然上帝的誡命是這樣的,上帝的誡命是很明確的,但是人們又把這個誡命強化了,加強了。本來誡命有十條,那麼就把它加強,細分為一百條。因為這些都是從律法那裡來的,應該是從上帝話語那裡來的,但其實並非如此,這些細則不是這樣的。

 

他們製造出來的細則是什麼呢?以色列人他們嘴上說要遵守律法,然後做出來了遵行的細則,就是塔木德這樣的。耶穌也對這些內容提過,“你們嘴上說遵守上帝的話語,但其實你們遵守人的遺傳,廢除了上帝的誡命。”遵守人的遺傳,為了遵守人的遺傳而廢棄上帝的誡命。

 

舉了一個例子,什麼例子呢?各爾板。各爾板就是把要贍養父母、獻給父母的禮物卻廢除了,說是我要獻給上帝,我已經給上帝了,所以不用再給父母了。這個月我已經向上帝獻身了,所以這個月我就不用給父母生活費了。就這樣,把要對父母所做的事廢掉了。但是聖經上明明說要孝敬父母,人們卻把這個廢除掉。嘴上說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但其實是不捨得給父母,所以拿上帝作藉口,利用上帝而已。

 

很多時候人們拿上帝作藉口,結果叫耶穌受辱。如果按照上帝的旨意去做的話,應該出來好的結果才對,但是結果出來的卻是辱駡教會、辱駡上帝,這些都是藉口。人們隨著肉體的情欲總是製造一些東西,看起來好像是誡命,但那不是從天上來的,而是從人的想法那裡出來的。這就是人的遺傳,那裡沒有生命。因為那不是從上帝那裡來的,沒有任何的應許、保障,是沒有意義的,只不過是宗教生活而已。

 

在我們的信仰生活當中有很多這樣的部分,教理也是其中之一。長老教會有長老教會的教理,監理教會有監理教會的教理。雖然按照那個教理很努力地去做,但是結果那是人製造出來的而已。

 

人總是想把什麼抓在手上,心裡才會感到痛快。所以結婚以後丈夫或者妻子總是確認對方“你愛我嗎?”雖然在結婚以前就已經是這樣的,但總是想要聽這句話,其實這句話是毫無意義的。難道因著他說“我愛你”這句話,他真的就愛你嗎?很多時候即使是說了這樣的話,沒過多久還是離婚了,根本沒有意義。“我永遠愛你。”難道聽了這話會改變什麼嗎?但是人還是想聽這樣的話,總是想確定,不管做什麼事情都是這樣。

 

還有對待人的時候也是,總是要把人放在自己所定的一個框框裡面,心裡才覺得舒服。還有跟他人交往的時候,因為每個人都不一樣,所以總是去確認一下“你的血型是什麼呀?”“A型。”原來這個人是一個敏感的人。或者是這個人是一個心地很開放的人,或是怎麼樣。如果說“O型。”原來這個人很有統率力。總是以這種方式來判斷。如果說“B型。”這個人很容易改變。反正,總是自己在心裡給這個人定好位置,覺得這樣對人很方便。但是人怎麼能夠用這樣的框框來定格呢?難道B型血就真的是這樣的嗎?

 

還有對於左派右派也是,如果在聊天的時候一聽說這個人看的是《韓民主日報》,原來這個人是左派呀。如果讀的是《朝鮮日報》,原來這個人是右派。就這樣區分。這樣區分好以後,我就不需要再聽他說什麼了。總是這樣來判斷人,這樣心裡才會感到很舒服。

 

同樣對待上帝話語的時候也是以這種方式來對待。“要受浸禮才能得救嗎?要受聖靈才能得救嗎?要說方言才能得救嗎?”不是這樣的,要悔改,信耶穌,奉耶穌的名受洗,那麼就會領受聖靈作為禮物,聖靈是上帝賜給你的禮物。這樣說不就行了,但是總是會說“要受浸禮才能得救嗎?一定要領受聖靈才能得救嗎?”總是這樣問。還有,“受聖靈又是什麼?難道要會說方言才是受聖靈嗎?那麼也就是說要說方言才能得救嗎?”“不是的,我的話不是這樣的意思。”“你回答我嘛,到底是怎麼回事?”總是要這樣的問究竟。

 

在這樣的時候不能正面地回答這樣的問題。有時候覺得好像是這樣,有時候又覺得好像是那樣。有時候上帝好像已經預定好了要拯救的人,有時候看又好像不是。有時候好像只有受浸禮才能得救,或者有時候又像要受聖靈才能夠得救,好像很模糊似的。

 

人們按照自己的想法總是想把什麼東西制定成一個框框,這樣就會製造出教理,製造出人的遺傳,那與上帝的應許沒有任何關係。如果這樣做的話可能對你的信仰生活很方便,很容易過宗教生活,但是如果這樣的話就會遠離上帝的。

 

我們對待上帝要像對待人格一樣對待他,他既然吩咐要受浸禮,那麼我就要去受浸禮。他既然吩咐要領受聖靈,那麼我就要領受聖靈。他命令要趕鬼,那我就要去趕鬼。反正總是想要靠近上帝的人就會這樣地去順從上帝,但是不想順從的人呢?只想我就說方言就行了,或者我只要受浸禮就行了。所以就問“到底怎樣才能得救?”

 

因為人裡面有肉體的欲望,不想愛上帝的肉體的欲望,所以總是出來教理。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誘惑就不斷會出現。不會因為是庇哩亞教會就沒有誘惑,就不會有這樣的欲望。在我們教會也可能會出來這些欲望,想要把什麼做好定義,整理出來,但是不要這樣做。所以我們元老監督甚至主張連教材也不要製作。如果從牧會的角度來說的話,製作教材會多麼有好處啊,也沒有任何的危險性,也不會教錯,但是為了得到這些小方面的利益而會失去大的東西的。所以元老監督主張不要製作那些教材。

 

可見他想到的範圍是多麼的廣,考慮到的是長時間的,看到的是大的圖畫。但是我們卻跟隨不上他的步伐,總是想製造什麼東西,總是想一二三四,像這樣的整理出來。但是這些東西最終都是因著自己肉體的屬性、肉體的欲望而想做的。結果這些東西多了,就會變成教理,就只會剩下教理。

 

時間越往後,基督教會就會變得越來越多樣化,細部方面也會越來越不同。世上的法也是一樣的,總是越來越細分。在教會裡面這些東西也越來越多。但是我們不能被這樣的東西所捆綁,我們是依靠真理活著的人。還有,叫我們不隨從肉體的私欲生活的那個力量不是出於教理,而唯獨出於聖靈,出於真理。所以要被真理充滿,問題才能夠解決。肉體的私欲是無法節制這些的。

 

在辦公室裡工作的時候也是,人們沒有心工作,所以遲到,早上遲到,晚上一到點就下班。因為這樣,就不得不做出出勤表,你幾點來上班了,幾點下班了,因此又會出來其他的別的規定。我們要做的不是製造出更多的規定,如果有愛上帝的心的話,那麼律法所要求的行為都能夠滿足。

 

以前我們辦公室隸屬於其他機關的那個時候,因為總務傳道換人了,所以也開始實施這樣的規定,要我們也上下班去寫出席的情況。我們是什麼樣的人呢?以前每天都工作到晚上十一二點,有時候淩晨一兩點才回家。對於這樣的人,卻要我們每一天去填寫你上班下班的時間。我們因為晚上有時候都回去的很晚,所以早上也有時候會來的晚一些。我總是在這方面是很自由地去讓同工們這樣去做。

 

那個時候我們辦公室是在四樓,而這個總的機關在三樓。負責人就要我們上班的時候經過三樓去填寫一下你幾點來了,九點五分還是十分,這樣寫一下。走的時候也填寫一下你幾點走的。對於其他的不太關心,如果早上遲到了就會受到指責。

 

填寫那個表的時候會產生什麼樣的想法呢?我每天晚上十二點、一點才回家,那麼從今以後我六點下班我就要走了,會產生這樣的想法。因為叫人寫這個上下班的時間,所以很自然會產生這樣的想法。原來像兒子一樣做事的人,你卻對待他像對待僕人一樣,讓他變成僕人,現在就是這樣的。我們要相信他,然後自己也有想要努力去做的心,這樣才行。不然的話,互相不信賴。

 

總之,上帝將真理賜給我們,不是為了監視我們,而是讓我們從根本上改變,之後信賴我們。真理是賜給成熟之人的法,而不是賜給小孩子的法。在真理裡面越自由,越就會像成熟的人一樣降低自己,像僕人一樣去作工。越叫你自由,你得到的自由越多,那麼越會謙卑地去做。

 

感謝的是我們辦公室現在正在朝著這樣的方向,這種氛圍走去。我們這個機關跟其他的機關可能不太一樣,但是我們還是比較自由一些。因為我們要做的事情大家還是都去完成好,這很值得感謝。每週都要把主日講道翻譯出來,而翻譯者現在要看孩子,照顧孩子。儘管這樣,每個周的主日講道也不落地翻譯出來,各種翻譯資料還是照樣地出來,不存在問題,那就行了。

 

所以,我們得到的是兒子的靈,要像兒子一樣做事,而不要像僕人一樣做事。如果沒有這些,僅僅是製作出很多的教理,還有人的遺傳。人們雖然說律法主義,律法主義,但是其實最近已經不存在律法主義了,都是人的遺傳,根本不是律法主義。根本不是那所謂的律法主義,都是人製造出來的一些規則,被這些規則所捆綁的生活。我們不要被這些所欺騙,讓我一生唯獨靠著真理生活吧!我們這樣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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