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約和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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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是愛。上帝愛的對象就是他的兒子。聖經記錄著上帝愛他兒子的故事。上帝與我們之間的關係是父親與子女的關係,耶穌與我們的關係是夫妻關係,聖靈與我們的關係是主僕關係。聖靈不是愛,而是法。從律法中得救的我們是在聖靈的法裡面的人。律法的功用就是讓人明白自己是罪人,並因著罪必要滅亡。律法本身雖無恩典,但卻包含著把罪人引到耶穌基督面前,讓人得救的上帝的愛。“得救”意味著從定人罪的律法中得救,從罪的根源——魔鬼中得救,從罪的代價——地獄之火中得救。得救的人要按照聖靈的法生活。我們承認自己是罪人,這也算是在幫助除滅魔鬼這一罪的根源的基督的作工。

 

上帝是愛。上帝是愛這句話我們時常可以聽到,我們也常常對別人說上帝是愛。但事實上許多人對上帝的愛帶有極大的誤會。我們要理解好,上帝到底為什麼愛我們。愛有男女之間的愛,但上帝對我們的愛就如同父母對子女的愛。耶穌說過:“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1113)”上帝賜給我們話語,給我們耶穌,給我們聖靈,給我們恩典與福分都是因著他的愛。上帝的愛是整個上帝意圖的基礎。

 

律法是什麼?耶穌問一個律法師律法上寫的是什麼,那個律法師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時耶穌說:“你回答的是”(路102528)。律法的根本就是愛。

 

上帝愛他的兒子。當耶穌受洗從水裡出來時,上帝親自證明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還有,耶穌在變相山上的時候,上帝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明確地指出上帝所愛的是誰(太175)。上帝的兒子是上帝愛的對象!

 

上帝愛兒子,立兒子為後嗣,為他創造了天這一靈界。但上帝的兒子並不把自己當作與父同等的,反而決定降低自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上帝為了幫助兒子成為人的計畫創造了宇宙,又在其中創造了人。並且從充滿地面的人中揀選了最優秀的一個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裡,讓他成為有靈人。上帝從有靈人的後裔中揀選了挪亞和他的一家人,通過他們讓人類再次充滿地面,然後又從中揀選了亞伯拉罕。上帝從亞伯拉罕的後裔中揀選了大衛王,又從大衛王的後裔中揀選了約瑟,使用了與約瑟訂婚的馬利亞。上帝的兒子最終通過馬利亞來到世上,在世上與人們共同生活了三十三年,最後進入天上坐在上帝的右邊。就此,上帝的旨意全部完成了,作為人子坐在寶座上的兒子的意思也全部完成了。

 

這就是整個聖經的內容。許多人雖然讀聖經,但不知道自己讀的到底是什麼意思。還有很多人在讀經時感到很大的混亂。原因在哪裡?這就是因為不認識上帝的義的緣故。上帝的第一義是什麼?上帝愛兒子,榮耀兒子。第二義是什麼?除滅給上帝的兒子所揀選的人子的道路帶來巨大妨礙的魔鬼。第三義就是憐憫為了幫助人子而出生在世上的人類,拯救人類。就像這樣,我們如果把上帝的義整理為第一義“為了兒子”,第二義“為了除滅魔鬼”,第三義“為了拯救人類”,那麼就可以一目了然地理解上帝的意圖。今天地球上存在的神學就是因為對這個義沒有區分好,所以作法自斃,總是脫離不了混沌狀態。

 

上帝進行的所有事情都以上帝對兒子的愛為基礎。就好像律法的根本是愛一樣,上帝義的根本就是上帝對兒子的愛。當我們理解這個愛的時候,就可以明確地理解聖經中顯明的上帝的意圖,更進一步可以擁有上帝喜悅的信心。所以我們要清楚地知道上帝愛兒子這一事實。

 

人們知道上帝的愛,卻對這個愛感到混亂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因為三位一體的教理。聖父、聖子和聖靈是一體,這是不可置疑的事實。但因為過分地強調“一體”,結果讓人們再次陷入混亂。上帝是父,但是耶穌並非父,聖靈更不是父。人們過分地強調三位一體,結果把耶穌與父混為一團,聖靈與父混為一團。

 

我們要知道的是,上帝與我們的關係是父親與子女的關係。上帝用真理生了我們(雅118)。所以上帝是我們的父親,我們是他的子女。但基督與我們的關係就不同了。基督與我們的關係就好比夫妻關係。聖經說,教會是基督的新婦(啟219),基督是教會的新郎(太25113)。還有,基督再臨時,“新婦啊,上來吧!”聽到這聲音的人要從死裡復活升到空中與主相見,聖經把這個情景叫做婚筵(啟199)。聖經上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52225)”就像這樣,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就好比夫妻關係。夫妻關係不是誰生誰的關係,而是兩者合為一體互相協力的關係。

 

而聖靈與我們的關係則是主僕關係。聖經對僕人們說:“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西322)”對主人們說:“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地待僕人,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西41)”聖靈雖然憐恤我們,引導我們,但他不是我們的新郎,也不是我們的父親。他是我們的主人。主僕關係是法定的關係。僕人在主人面前誠實地順從的話,就會得到獎賞,反之,如果欺騙主人,耍懶的話,就會象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一樣滅亡。對於不誠實的僕人,主人是不會施與憐恤和饒恕的。所以我們決不能欺騙聖靈,要以正直與誠實對聖靈忠誠。

 

我們要理解好愛這個詞。上帝是愛;上帝的兒子接受父的誡命而愛我們;於聖靈,比起愛,用“法”來表達聖靈更恰當。羅馬書812節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新約教會有比律法更嚴格的法,這就是聖靈的法。律法與聖靈的法之間有耶穌基督。他把我們從律法中拯救出來。我們得救了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我們從律法中得救了。有的人誤解了從律法中得救這句話,以為從今以後自己可以不需要法而隨意地生活。要知道,人一旦從律法中得救,就要靠聖靈的法活著。

 

馬太福音1229節說:“人怎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傢俱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比律法更強的聖靈的法來了,釋放了被律法定罪的人們,所以從律法中解脫出來的人們現在要進入聖靈的法中,順從這個法。我們都很清楚地知道律法有多麼可怕,但實際上聖靈的法比律法還可怕。在律法下面犯下的罪都可得赦免,因為基督代替被律法定罪的人受了刑罰。但如果違背聖靈的法,今生來世都得不到赦免(太123132)。

 

希伯來書646節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還有102631節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律法是什麼?上帝的話語以人類為物件的時候,這個話語就是律法。上帝的話語要求人“要做這個!”或者“不要做那個!”,就好像上帝在伊甸園的中間安置善惡果,然後禁止人“不要吃!”一樣,上帝的話語把人作為對象的時候,這話語就成為命令。但是這命令總是與人的情欲發生矛盾。人的情欲顯現為“想要做”或者“不想做”兩個方向。但對於人的情欲想要做的,上帝的話語卻命令“不要做!”,人的情欲不想做的,上帝卻命令“去做!”上帝的意思是讓人不要隨著情欲生活,而要按照上帝的話語生活。

 

律法是給在前約裡面的人的上帝的話語。曾經努力徹底遵守這律法的人群就是法利賽人。法利賽這個詞不是假冒偽善的意思,而是被區別為聖的意思。他們從小就學習律法,非常努力地遵守律法。但因為他們不知道律法的功用是什麼,所以成了在律法之下受詛咒的人。律法的功用就是讓人明白“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

 

羅馬書212節說:“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這話語的意思是說,在律法下的以色列人按律法受審判,沒有律法的外邦人會在無律法的情況下滅亡。舉個例子,老鼠吃了老鼠藥的話,不管它知不知道這是老鼠藥,其結果都一樣。有的人說:“我在不知道的情況下犯了罪,這個罪應該輕一點兒吧?”但是請想一下,老鼠難道因為上大學學了吃老鼠藥就會死才死的嗎?老鼠雖然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吃了老鼠藥,但一旦吃下去,就一定會死。

 

律法教導我們的是,人人都是罪人!但是法利賽人因為自己常常遵守律法,所以認為自己是義人。因此耶穌在他們面前加強了律法。“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728)”聽到這話語,人們可能會抗議:“連心裡的想法都定罪的話,哪裡會有義人?”是的,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讓人認識這一點就是律法的使命(羅320)。還沒有律法之前人類的靈已經死了,所以無法與上帝相交。人類的靈死了,意思就是說人類已經違背了上帝的法。所以再怎麼徹底遵守律法的法利賽人也脫離不了律法的定罪。

 

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靠摩西的律法能夠躲避定罪的法利賽人在耶穌的律法面前無路可逃。成全律法的意思是加強律法或者深入地解釋律法。深入地解釋耶穌的律法的話,沒有人在他面前能不死。律法不是要告訴人哪一個罪更重,哪一個罪稍輕,而是要告訴人罪的代價是死亡(羅623)。假如有人在“律法學校”正確地學習了律法,那麼問他“你在學校裡學的是什麼?”的時候,從他口裡出來的回答應該是:“罪的代價是死亡。”

 

上帝明明囑咐不要吃善惡果,但人還是吃了,所以人滅亡了。再怎麼找藉口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312)”但既已違背上帝的命令,亞當就無法逃避死亡。律法命令,違反安息日的人要當場殺死他,殺人犯要當場殺死他,犯姦淫的人要當場殺死他。就像這樣,律法就是讓人明白罪的代價是死亡。

 

我們去醫院,首先要去內科診斷。內科醫生首先診斷說:“你患了癌症。”然後手術由外科醫生來做。看起來內科醫生好象是不為患者動刀子只坐著賺錢的人。但如果沒有內科醫生的診斷,就不能為患者採取任何的方法。同樣的道理,律法的角色是定人的罪,把人引到基督面前。

 

基督來到這世上是為了召罪人,並拯救他們。把罪人從哪裡救出來?從律法中。律法不僅定人的罪,也教導人罪的代價是死亡。所以在律法下面沒有一個人不是罪人,沒有一個人不滅亡。在律法面前問“這算不算是罪?”的人對律法有的還只是初步的瞭解。真正認識律法的人會坦白“我是該死的罪人!”就算行為上沒有犯罪,但如果知道上帝連心裡的想法也作為定罪的對象,就無法不在上帝面前說“我是罪人”。羅馬書87節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看到異性產生淫欲或者罵弟兄是拉加等等心裡懷的想法都能成為定罪的對象。就像這樣,律法不會給我們施恩典。律法裡面只有定罪,並沒有拯救我們的能力。

 

為了拯救在律法下面的人們,就要支付律法所要求的罪價。利未記1711節說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亞當在伊甸園失去了永遠的生命。所以為了支付亞當的罪價,需要的不是羊或者牛之類有時限的生命,而是需要永恆生命的血。為此一定需要除在伊甸園犯罪的亞當以外的另外的亞當。所以上帝的兒子作為末後的亞當來到世上,付出了永恆的生命。換句話說,流下永恆生命的血支付了亞當的罪價。

 

我們是靠耶穌的血得救的人。世上的人們聽到我們說得救了,就批判說:“你跟我生活在同樣一個太陽下,就因為你去了教堂,所以就算得救了嗎?”我們要確實地知道救恩是什麼。得救,具體地說就是從律法中得救。在律法下面,無論誰都是該死的罪人。所以要想脫下罪人的身份,就要從律法中擺脫出來。

 

基督流血是為了把我們從律法中釋放出來。我們得救了,就是說從律法中得到了釋放,也就是說再也沒有能定我們罪的法了。約翰福音31718節說:“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就像這樣,上帝將獨生子賜給我們,是為了讓我們不被定罪。

 

在律法下麵的人只能顯為罪人。罪人必要進入地獄的火中。所以只有從律法中得救的人才能免地獄之火。在伊甸園魔鬼誘惑亞當吃了善惡果之後,人類就開始屬於魔鬼。律法的角色就是讓屬於魔鬼的人被定為罪人。所以從律法的定罪沒有得到釋放的人仍舊是屬於魔鬼的人。約翰一書38節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總之,從律法中得救就是指從魔鬼那裡得救,從地獄的火中得救。

 

得救並非是一種教理或觀念。聖經向我們發出質問:“你要在律法下,還是領受恩典得救?”我們要從兩者中選其一。“你要受審判,還是得恩典?”我曾經給小孩子喂過藥。喂完藥好長時間後,發現孩子嘴裡含著什麼。“你把嘴巴張開”,孩子因為嘴裡含著藥,所以無法張開。我就拿起鞭子邊敲地板邊問他:“你是挨鞭子呢,還是把藥吞下去?”這時孩子馬上把含在嘴裡的藥吞下去了。聖經向我們發出的質問也就好像這樣。“你是要得恩典呢,還是受審判?”若有人不想得恩典,就得下地獄。除這兩者外,再沒有第三條路了。所以我們要趕快得救,趕快從律法中得自由。要不因著罪滅亡,要不成為上帝的子女,這兩者中一定要選其一。

 

那麼從律法中得釋放的人放縱也沒有關係嗎?並非如此。基督付出了我們的罪價,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移到聖靈的法裡。羅馬書812節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我們是在聖靈的法下面的人。聖靈的法是比律法更可怕的法。違背律法的罪還可得赦免,但違背聖靈的法的罪今世來世都得不到赦免。

 

聖靈的法就是“信”。耶穌說:“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約1679)”不信耶穌就是罪。聖靈的法就是信。凡不是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獻禮拜時,如果不是靠著信心,這禮拜就上達不到上帝那裡。我們要靠著信心禮拜,靠著信心奉獻,靠著信心禱告,靠著信心忠誠。要知道,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換句話說因聖靈的法得生。我們假如在任何事上不依靠信心,就等於違背了聖靈的法。做再怎麼多的禱告,但如果不是靠著信心做的禱告,就得不到上帝的憐恤。悔改也要靠著信心做。從律法中得釋放,進入聖靈的法中的人,在凡事上都要依靠信心。

 

上帝把律法給了誰?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創151314)”上帝把在外邦作了四百年奴隸後出來的亞伯拉罕的後裔當作自己的百姓,把律法給了他們。通過律法他們學到了罪的代價乃是死亡。

 

通過律法明白了上帝旨意的人會承認“我是罪人”。人假如不想接受律法的定罪,不想承認自己是罪人,那麼就無法與上帝相交。比如說,有個人去了醫院。醫生問他:“你哪裡不舒服?”“我沒有痛的地方。”“你不是因為哪裡不舒服才來醫院的嗎?”“我很好,哪兒也不痛。”如果來到醫院的人卻說自己沒有痛的地方,那麼就不需要再見醫生了。同樣的道理,我們如果自己認為自己沒有罪,那麼就無法與上帝相交(約一1510)。我們要承認我們是罪人。

 

我是該死的罪人!

我是該死的罪人!

我是該死的罪人!

 

首先明白這一事實的是以色列人,即在前約裡面的上帝的百姓們。今天我們靠著信心接受這一事實。沒有學過律法也照樣靠著信心承認“我是罪人”。現在我們靠著基督的寶血進入聖靈的法下面。使徒行傳2028節說:“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上帝用聖靈的法來治理他用血買來的教會。我們在聖靈的法下面。所以我們現在要靠著信心生活。靠著信心生活的人,上帝不再把他當作罪人看待。已經進入聖靈的法下的我們再承認“我是罪人”,其意思並不是說“我是要下地獄的罪人”,而是說“我是不孝子”。我們是靠聖靈的法生活的人,憑信心生活的人。

 

我的靈魂哪,你要靠信心生活!

我的靈魂哪,你要靠聖靈生活!

 

上帝讓我們知道我們是罪人,是為了定魔鬼的罪。在戰場上作戰時,如果敵方的頭目倒下,戰爭也就結束了。在尋找敵方頭目的路上,遇到敵軍投降的話,就很容易找到頭目的所在地。人好像投降一樣承認“我是罪人”,就等於承認“我是屬魔鬼的”。所以悔改就是在幫助基督除滅魔鬼。上帝問亞當“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的時候,亞當回答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上帝又問女人:“你做的是什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就像這樣,通過犯罪者承認自己的罪,犯罪的根源就會揭露出來。我們如果不承認“我是罪人”,我們就仍舊屬於魔鬼,承認“我是罪人”,就等於揭露罪的原形。

 

我們國家有個大企業的會長被檢察院喚來接受調查,調查後給他加上了鐵鎖的外號。這個會長在接受調查的時候,嘴上就好像掛了一把鐵鎖,怎麼問他也不張口。在上帝面前否認自己是罪人的人,是完全屬於魔鬼的,只能與魔鬼一同滅亡。約翰一書38節說:“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翰福音1611節說:“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人類悔改“我是罪人”,就等於承認“我這段時間一直屬於魔鬼。”上帝的意圖是除滅魔鬼的作為,並拯救在除滅魔鬼的事上給予協作的人類。

 

我們承認“我是罪人”就等於承認自己過去是屬於魔鬼的,並且表明現在要從魔鬼裡面出來轉向基督的意志。所以律法的功用就是最終把我們引向基督。醫生給患者下診斷,如果不馬上做手術,生命就會有危險,是為了通過手術救這個人。同樣的道理,律法定人的罪不是為了把人送到地獄,而是為了把人引到耶穌基督那裡得救。但是人們就是不肯與耶穌合作,打算一直屬於魔鬼,與魔鬼一同滅亡。這多麼令人遺憾?“我是罪人”這一承認會徹底地斷絕我們與魔鬼的關係。主張“我不是罪人!”的人只能仍舊屬於魔鬼。我們在承認自己是罪人時,就會完成除滅魔鬼、拯救人類的上帝的意圖。

[출처](27)20060702前約和律法|작성자berea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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