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的福分與義

【弗1314

  

上帝

是福分的主人。

既在榮耀中,就是福分的主人。

福分是作為主人的權柄和榮耀,

是上帝賜給後嗣們的產業(弗13)。

上帝命定福分(詩1333)。

屬靈的福分是義,

是上帝的自尊心。

蒙上帝福分的人是他的兒女(太2534),

是與基督同作後嗣的(羅81617)。

故此

有福的人被稱為義人(詩116),

凡義人所作的盡都亨通。

與上帝的義無關的任何事情

都是虛妄的(傳114),

唯獨顯出義的事情才是有福的。

耶穌基督以他的生平

成就了上帝的義(太315),

上帝因此得到榮光(太317),

有聖靈為此印證。

◎讓我們蒙受屬靈的福分,

蒙受上帝賜給兒女們的福分,

這就是他的自尊心。

◎福分是義人的權柄,

他的道路必然亨通。

明白了真相而順從的人就是義人。

◎上帝的義

顯明在被造物那裡,

上帝因此得榮光。

※福分是上帝的禮物,

讓我們蒙受福分,

好把義的榮耀歸給他。

 

上帝是福分的主人。福是獨一的上帝的所有,福本身就是獨一的。我們喊上帝為“主”,就等於說“福的上帝”。唯獨他是主人,是王。所謂主人,意思就是那個國家的王。上帝將福分給了他的兒子,也給了我們。上帝為了他的兒子創造了靈界的天,並把天繼承給了兒子。所以兒子從父那裡得到了天上的權柄,也就是說得到成為天的主人的權利。同樣的道理,因為上帝賜福給我們,所以今天大家和我也得到了成為主人的權能。

 

今天許多人因為對於福沒有理解好,所以只把福分當作一種觀念性的存在。福分是實像。為什麼叫做屬靈的福分?因為能夠擔當福分的,只有靈魂。我們不能用與世人一樣的眼光去看待福分。我們要認識福分的根本。他賜福給兒子,也賜福給聖徒們。上帝將福分作為產業賜給了我們。所以,今天大家和我都蒙受了福分,但問題是要能夠擔當這個福分。

 

擔當福分的是靈魂,但人們總是想要用肉體來擔當福分。一說到福,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物質與財產。所以稍微賺了點兒錢,就說蒙福了。上帝的福是永遠的,又怎麼會加給不久後就會消失的肉體呢?上帝賜給我們的是永遠也不會消失的。能夠擔當它的只有我們的靈魂,但人們僅僅渴慕眼睛能夠看到的。

 

上帝不會將福分賜給無法擔當的人。再怎麼有錢的人,也不能將財產給剛學走路的孩子。聖經上說,上帝必不叫人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福分也是一樣的,所以我們要能夠擔當主賜予的福分。能夠擔當這福分的就是靈,因此這福分叫做屬靈的福。

 

世上的人不認識福分的根源,但我們相信耶穌之後,認識了福。我信耶穌之後領悟到的一點就是,我蒙福了。那之前,我想用我的肉體去接受福分。但在我認識真理的瞬間,我明白了“我之所以沒能擁有福分,是因為我想用肉體來接受福分;福分不是賜給肉體的,而是只有靈魂才能擔當的,是屬靈的”。從那以後,我用靈魂來擁有了福分。上帝按照我們信仰成長的分量,不停地賜福給我們。所以,我並沒有貪心,而是為了能夠擔當這福分而努力禱告。福是屬靈的。世人們所想的福與上帝的意圖完全不同。但我明白了我的靈魂一定要蒙福,我的靈魂要能夠擔當這福。所以我常常祈求:“求主賜給我靈魂屬靈的福分!”

 

借著上帝的話語,我們能夠將福分作為命令接受。就好象王命令臣僕“你做那個地方的分封王吧!”上帝命福給我們(詩1333)。這福是永遠的,所以是“永遠的生命”。人們沒有得到福分,是因為無法擔當。耶穌說,不可把子女的餅丟給狗吃。不能將福給不認識福,無法擔當福的人。福是賜給能夠擔當之人的。

 

福是什麼?是成為主人的許可權。有福的人是主人,沒有福的人是客人。再怎麼了不起的人,但畢竟是客人,不能在主人家裡指手畫腳。客人在別人家裡,沒有資格命令說“將這棵樹栽到那邊兒”。但主人可以隨意支配自己家中的一切。主人與客人的權利是有差別的。

 

我們領受的福是屬靈的福,所以只有我們的靈魂才能擔當這福。要想能夠擔當,就一定要順從。福是命令的,所以只有順從的人才能擔當。順從的時候,福才會降臨,不順從的人無法擔當福。所以,聖經要我們順從。主人在自己的許可權內,想要做的事都能做。但客人就算有想法,但他沒有實現這想法的權利。所以,沒有福的人想要做的事無法亨通。因此說沒有福的人是惡人。

 

主人與客人的心不同在什麼地方?如果來了客人,主人可以說“再拿點兒吃的過來!”但客人不同。客人在心裡可能會鬧意見:“再拿來,也沒什麼可吃的”。上帝對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客人會抱不平。該隱抱有不平,懷有惡。所以詩篇1篇中也說,沒有福的人是惡人。沒有福的人總是不停地冒出不滿,但作主人的能夠擔當一切。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以他的信為義,並且把亞伯拉罕作為福分的根源。福分的根源,意思就是福分的根。創世記213節說,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在那一日安息了。上帝在蒙福的那日安息了。那日的主人是上帝,所以把那日定為主人的日子。上帝最初讓亞伯拉罕擁有了福分。在人類當中,上帝雖然將靈給了亞當,但他墮落了。上帝重新揀選亞伯拉罕,賜福給他,讓他擁有福分。上帝給了亞伯拉罕權利,讓他按照所能擔當的分量去擁有屬於上帝的。應許他說,因著你你的子孫要蒙福。所以,我們要擁有亞伯拉罕一樣的信心。再怎麼向著上帝高聲大喊,但如果沒有亞伯拉罕一樣的信心,就無法擁有這福分。我們說亞伯拉罕是信心的祖先,就是說他是福分的祖先。我們每個人都是擁有亞伯拉罕的福的人。耶穌指代外邦人說,“看哪,他們才真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對於法利賽人則說,上帝能從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意思是說,只有擁有亞伯拉罕的信心的人,才算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我們要承認屬靈的福分。輕視它的話,就等於輕視命福的上帝。輕視福的人與福無關。以掃與雅各是弟兄。雅各求福的時候,天使問他“你名叫什麼?”他回答說“我名叫雅各”。“雅各”就是“次子”的意思。上帝命令雅各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當然並不能因此,“次子”這一歷史事實就能更改,但雅各與上帝較力勝了,所以上帝現在通過他重新開始上帝的旨意。也因此,上帝指著自己並不說是“亞伯拉罕、以撒、以掃的上帝”,而是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

 

福分是需要我們主動去承認的,蒙福就是成為主人。今天我們要擁有福分,自己是否有福,自己能夠分辨。曾經認識一個有錢人,我在心裡想,他那用那些錢蓋一所禮拜堂就好了。但不久後那個人的生意失敗,原有的那些財產一下子化為烏有了。聖經告訴我們,要把財產積攢在天上。錢財在哪裡,心也在那裡。那麼應該怎麼積攢?人們奉獻的時候,主在旁邊仔細地觀看。那時有一個財主捐了很多錢,還有一個寡婦雖然很窮,還是將自己一天的生活費獻上了。

 

主日奉獻,換句話說就是福。哥林多後書95節說:“因此,我想不得不求那幾位弟兄先到你們那裡去,把從前所應許的捐資預備妥當,就顯出你們所捐的,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這裡的“捐資”一詞的希臘語與“福”是一樣的。自己是否有福,自己最清楚。吝嗇的人沒有福。哥林多後書97節說:“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人們雖然渴慕福,但卻沒有得福的能力。主人與客人的處境完全不同。就算在同一個場所就餐,但兩者的想法卻完全不同。上帝在基督裡賜給我們屬靈的福分,讓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子。福分是唯獨屬於上帝的。但上帝把這福給了亞伯拉罕,讓他成為福分的主人。並且無論誰,在擁有與亞伯拉罕同樣的信心時,上帝就以他為義。上帝看為義的義人是有福的人。所以人們說有福,就等於說擁有屬於上帝的。所以有福的人能顯現出上帝的榮光。反之,沒有福的人會傷害上帝的自尊心。

 

我們在亨通的時候,常告白說“上帝真的與我同在!”這時上帝的義彰顯出來。換句話說,上帝的自尊心受到尊重。我們為什麼要辛辛苦苦地教育子女?因為子女是自己的自尊心。子女做錯事的話,父母的自尊心會受到傷害。我們若是得到福分,就不能讓上帝的自尊心受到傷害。我們所擁有的福是上帝的自尊心。

 

福分不是肉體能夠擔當的,而是屬靈的,是唯獨靈魂能夠擔當的;是靈魂能永遠擁有的;是能夠不斷繼承給子孫的。吝嗇的人,無論什麼都不承認是上帝的,而主張是自己的。在這樣的主張下是不會顯出上帝的義的。我們假如承認“這是主的”,在此事上上帝就會給予幫助,對此負責。因為在那裡有上帝的義顯現。那麼上帝會永遠地保存他。我們的所有行為中若顯現不出上帝的義,全部就會落空。所以上帝告訴我們,“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

 

我的靈魂哪,你要領受屬靈的福分!

我的靈魂哪,你要領受屬靈的福分!

我的靈魂哪,你要領受屬靈的福分!

 

主日奉獻是福,這不是勉強獻上的。我們要成為真正有福的人。聖靈為此作證。

[출처](10)20070304屬靈的福分與義|작성자berea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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