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創造與義
【來1:1~14】
上帝
是造物主。
他
為了兒子創造了天(靈界),
為了人子創造了宇宙(來1:2)。
創造
是上帝的能力,
是無不借著兒子進行的(箴8:22~31)。
上帝既創造萬物,
就為兒子喜悅(創1:31)。
獨一創造主的意志和權能
既顯現在創造,上帝就得到了榮光。
天地的創造是創造者的義,
是上帝的自尊心。
故此
第七安息日
是紀念創造主的日子,是他的自尊心(創2:1~3)。
上帝賜福給這日,把這日分別為聖日。
我們的信在於紀念創造者,
並且承認他是審判者(賽58:13~14)。
創造者的榮光就是義。
◎天地萬物
都是屬主的(詩24:1)。
否定屬他的就是不義。
◎上帝
既創造天作為愛子的國,
就高舉了寶座。
◎人子為了上帝的義
受死的地方就是世界,
是他的腳凳。
※讓我們紀念創造主,
這就是信仰的奠基石,
也是義。
上帝是造物主。凡信者都會這樣想,但問題在於這樣的想法是靠完全的信心知道的,還是僅限於觀念上的想法。不信者中有的人接受進化論,也有的人認為萬物是神創造的。我們雖然都知道上帝是造物主,但要知道認識這一點有多麼的重要。
以色列百姓,也叫做舊約教會。以色列百姓出埃及來到曠野,成為上帝的百姓的時候,把他們叫做舊約教會,或者律法教會。新約教會是指耶穌基督復活後全世界的教會說的。舊約教會信心的根本在於上帝是造物主。聖經的第一句經文,即創世記1章1節的話語就是上帝創造了天地。不信這一句經文,剩下的再怎麼信得好,再怎麼過優秀的生活,也沒有信仰的基礎。舊約教會,即律法教會最大的信心就在於上帝是造物主。
上帝為了兒子創造了天。天被造以前,兒子在父懷裡。上帝為兒子創造了天,並計畫讓兒子統治天。上帝造了天之後,又將天使造在了那裡。天使們要想存活,就需要領受上帝的話語,要想領受上帝的話語,就要有自由意志。而有自由意志的同時也就意味著有違背上帝話語的可能性。所以上帝為了防備天使拒絕上帝話語的情況發生,造了關押他們的黑暗。極其謙卑的上帝的兒子經過黑暗,升到了天上。
上帝不僅創造偌大的天,也創造了極其微小的存在。據科學家們說,宇宙現在也在膨脹,從宇宙的一邊到另一邊需要數百億光年。宇宙雖然如此大,但與靈界的天相比,就好像一個拳頭大的地方。上帝不僅創造了這麼大的天,也創造了寄生在人身上才能生存的極小的細菌。上帝不僅創造了可見的存在,也創造了看不見的存在。
聖經上說,上帝在六天創造之後,第七天安息了。上帝要自己的百姓們記住這一天,聖守安息日。所以在律法下面的舊約信徒們徹底地遵守安息日。法利賽人與耶穌發生碰撞的原因之一就是安息日的問題。
那麼到底安息日是紀念什麼的?安息日是紀念上帝的創造事工。上帝結束了創造事工之後安息了。“上帝安息了”意味著什麼?有些人理解為“上帝結束了勞動,很累,所以停止勞動休息了”。但對上帝來說,根本不存在勞動。上帝用話語創造了世界。希伯來書11章3節說,我們因著信,知道諸世界是借著神話造成的。
聖經上說,光與黑暗都是上帝創造的,生命與死亡也都是上帝創造的。申命記30章20節說,上帝將福與生命陳明在人面前。他是創造天國與地獄的人,是全能者。全能的意思是,不是僅一個方面,而是全部都由上帝創造了。創造了光,也創造了黑暗;創造了生命,也創造了死亡;創造了福分,也創造了詛咒。並不把魔鬼叫做全能者,魔鬼的奇跡只是破壞與傷害。因為魔鬼不是全能者,所以不能拯救或者再建設。魔鬼能讓人生病,卻無法醫治,能殺人,卻不能拯救人,能離間卻不能複合。所以魔鬼不是全能者。但上帝能做到一切。
上帝施與,也拿走。約伯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穌的信心在哪裡?在於“父能叫我從死裡復活”。亞伯拉罕相信使無變為有,讓死人復活的上帝,相信上帝是全能者。所以全能者向兒子要的時候,兒子毫不躊躇地拿出來。因為他相信向自己要的那位也定會再給予的。當兒子問亞伯拉罕祭物在哪裡的時候,亞伯拉罕回答說“上帝必會預備的”。他對在山下等候的僕人說,“我與童子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亞伯拉罕殺兒子,並不是在演戲。當亞伯拉罕正準備殺兒子的時候,上帝很驚訝地喊道“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你不可在童子身上下手!”上帝曾對亞伯拉罕說“從你的後裔中要出來萬國”,所以亞伯拉罕相信按照命令殺死以撒,上帝也能叫他重新復活。上帝以此為他的義。亞伯拉罕維護了上帝的自尊心。聖經上說,“不可象在曠野滅亡的人一樣埋怨上帝”。人們常常埋怨上帝,“上帝,為什麼讓我這麼不順利?”這樣的人不承認上帝不但施與,也能夠取走。只片面地承認一個方面。
我剛來教會過信仰生活的五年間,事事都特別不順暢,但我從來沒有埋怨過上帝。有一天,養雞場的雞全部死了。我一直努力地像法利賽人一樣過敬虔的生活,但好不容易搞起的養雞場卻在一夜之間倒閉了。第二天就是耶誕節,我把養雞場的事放在一邊兒,去教會準備耶誕節活動。人們看到這樣的我說,“他是不是因為太傷心而瘋了”。假設那時我的養雞事業成功了,那麼今天我可能在經營著一家大型養雞場。但當時我手所作的事盡都失敗了。當時雖然很艱難,但不正是因為這些事情,我才能搞起今天這樣的牧會嗎?所以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不能埋怨上帝。
埋怨上帝的話,就會傷害上帝的自尊心,上帝的義就會受到損傷。要承認上帝是賜光,也賜黑暗的上帝。上帝是全能者,在他是無所不能的。這就是對安息日的信心。經上說,上帝對他所愛的人,必管教。若不管教,就是私子。若是愛他的話,不僅有愛撫的表現,也要懂得管教孩子。
我在復興師生活時期,教會的牧會者們對我說,“復興師,請你對我們教會聖徒的這個方面指正一下”。但我對來我們教會的復興師們從沒有這樣說過。因為我們教會的聖徒,我想由我自己責備。就好像我的孩子由我來管教一樣,我們教會的聖徒,我想自己來責備,而不想交給他人。我們要尊重上帝的自尊心。不要埋怨上帝或讓上帝蒙羞,要尊重上帝的義。
新約信徒們以守主日來代替安息日。使徒約翰把耶穌復活的那日叫做主日。使徒們在主日拿著提前準備的捐獻來獻禮拜。那一天是為了掰餅而聚集的日子。換句話說,是紀念耶穌基督功勞的日子。
世上的人們把主日叫做星期日。星期日,意思就是太陽的日子。過去老人們把這一日叫做空日,就是空閒的日子。但我們把這一天叫做主日。經上說,上帝在第七天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這話語的意思不是說,上帝結束勞動,休息了。唯獨人子來到世上,完成自己的事工,在安息日停止了自己的工,休息了。創世記說上帝在第七日安息了,這是對人子要在那日休息的預言。所以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人。上帝的兒子在那日第一次休息了。然後在第二天復活了。
主復活的日子,也就是安息日的第二天是主日。這一天是紀念主復活的主的日子。主復活,並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起來的,也不是暫時昏過去又醒過來了,而是上帝叫他從死裡活過來的。
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2:32)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徒3:15)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他復活。(徒5:30)
不是因為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所以自己活過來,而是上帝叫他從死裡活過來的。我們都是耶穌的證人。傳道與見證不同。剛來教會一天的人也能對他人說“來教會吧!”傳道就是把對方變成自己人。但證人不是隨便一個人就能做的。證人這個詞是法庭用語,證人是目擊事實,對此要能夠負責的人。證人在審判長面前作偽證的話,是要被起訴的。能夠豁出性命地見證自己所看到的事實的人是證人。
發達國家與落後國家的不同點在哪裡?我們國家的人也是過著家家有車的現代式生活。西方人對證人看得非常重要。我在國外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曾有幾次都是在場的人主動走過來說“我為你作證”,自願為我作證。我們國家的人,唯恐因別人的事而影響到自己,絕對不想插手他人的事。就算拜託自己做見證人,也都以很忙為藉口逃掉。不知道這算得上算不上是文明人,但絕對不是文化人。
耶穌在沒有一個人為他辯護的情況下受死了,僅憑法利賽人、文士和長老們的單方面的起訴而受死了。而豁出自己的良心為此作見證的只有加略人猶大。其他人都詛咒耶穌,否認了耶穌。還有的人光著身子逃跑了。唯獨加略人猶大見證耶穌的無罪,卻沒有被人接受,所以上吊死了。但領受聖靈之後,門徒們開始為了見證耶穌而豁出性命,沒有絲毫吝惜自己的生命。啟示錄20章4節說,這樣的人能參加頭一次復活。
傳道是誰都能做到的,但耶穌的證人要是目擊事實的人。所以我們要領受主的話語。主說,我們領受他的話語,就會得到自由。約翰一書1章1~4節說,“那話語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唯獨體驗了這話語的人才能真正領受這話語。沒有體驗的話,就無法成為見證人。約翰福音15章26~27節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從起頭就認識耶穌的人能夠成為耶穌的證人。
使徒行傳1章可以看到揀選門徒代替加略人猶大的場景。21~22節說:“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所謂門徒,就是為耶穌的復活做見證的人。
使徒行傳2章32節說:“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我們是此事的證人。還有3章14~15節說:“你們棄絕了那聖潔公義者,反求著釋放一個兇手給你們。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上帝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5章30節說:“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上帝已經叫他復活。”我們見證的是上帝叫耶穌復活的事實。見證耶穌的復活,也就是見證見證叫耶穌復活的上帝。我們是擁有這證據的人。若是基督徒,無論誰都擁有這證據。只要基督徒,無論誰都體驗了基督的復活。
耶穌在受死之前從來沒有命令過浸禮。他復活之後才命令了復活。我們在主日聚集,也是為了紀念耶穌的復活。我們通過浸禮,身上擁有了基督復活的證據。彼得前書3章21節說:“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我們借著所得到的救恩,身上擁有了基督復活的證據。浸禮是歷史性的事實。每個人都有受浸禮的場所與時間,並且有在場的證人。浸禮是基督復活後命令給我們的,我們借著浸禮,身上擁有了基督復活的歷史性的證據。
如果有人在讀經的時候受到很大的感動,所以一個人跳進河裡,這並不算是浸禮。因為雖然有時間與場所,但沒有在場的證人。經上告訴我們,浸禮一定要有在場的證人。
約翰福音20章22~23節說:“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在這裡,要理解好“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這句話。赦罪與贖罪是不同的。贖罪,就是“還債”的意思,而赦罪有“抹去”“忘卻記憶”的意思。主沒有讓我們贖罪。罪的代價由基督償還了。赦罪意味著抹去罪。
以前有個人喝得爛醉,然後來到教會喊叫說“牧師,我要受洗,你現在就給我施洗吧!”我對他說“你下個周不要喝酒,悔改後再說吧”,剛說完,他就向著我的胸口猛地一捶,害得我躺了一個周。那個人因為不給他施洗,口裡叫駡著離開了。那時為什麼不給他施洗?我無法承認那個人悔改了自己的罪。而另外有的人哭著悔改,在上帝面前發誓要忠誠。我承認他的悔改,為他禱告“求主赦免這個人的罪!”,承認這人的罪得了赦免後給他施洗。正如同話語所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主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腓利執事在撒瑪利亞給許多人施洗,因為他承認人們的悔改。施洗的人就等於赦免接受浸禮之人的罪。施洗的人塗抹人的罪的話,在天上也會塗抹。浸禮就是如此重要的。施洗的人是不會給沒有悔改的人施洗的。認為自己還沒有悔改的人不會想受洗,那樣的人得不到救恩。信耶穌的話,馬上就要受洗,不能假裝謙卑而將浸禮往後推遲。接受浸禮的時候宣佈“與耶穌同死,與耶穌同活!”,就是在赦免這個人的罪。
浸禮是身體擁有耶穌復活的證據。對此,保羅說自己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印記與火傷一樣,是不會變無的。這就好像是烙印一樣。所謂烙印,就是把鐵印用火燒紅,然後烙在牲畜或奴隸的皮膚上。一旦烙上印,一生都不會消失。就像這樣,我們是得到上帝烙印的人。
我為聖徒們寫字幅的時候,都會蓋上印。那印章是我刻的。就像這樣,主耶穌以聖靈給我們烙上印。還有,牧師在給信徒施洗的時候說“我奉耶穌的名施洗”,是向世上宣佈受洗的罪罪得了赦免。經上說有至於死的罪。不信就是罪,即不受浸禮的罪是至於死的罪。我們是得到上帝烙印的人。
我們通過浸禮得到了基督的烙印,所以我們無論到哪裡,都要見證基督的復活。主說,“聖靈降臨的話,就會成為證人”。就好像舊約信徒們紀念創造主上帝一樣,新約教會的信徒們是紀念基督的復活,見證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上帝的人;並且是見證從死裡復活的耶穌基督的證人。我們要知道自己有上帝的印記,要讓聖靈在自己裡面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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