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權威

(約203031

 

上帝  

是看不見的。

借著道向世人顯明了自己(約一114),

這道在創造天地之前,即在永遠以前

就與上帝同在,這道

就是上帝(約11)。

故此

唯獨這道才知道創造天地之前的事,

最終上帝的兒子把一切的事顯明了出來(來112)。

是道成肉身來到這地上的,

唯獨在他那裡才有恩典和真理,

才有上帝兒子的榮光(約114)。

記載這些事的就是聖經(約2125)。

聖經

讓我們相信耶穌是基督,

是永生上帝的兒子(約203031),

並且因他的名得生命。

聖經不是出於人信念的(彼後12021),

而是被聖靈感動的人寫出來的。

◎上帝借著道顯明了自己,

信者借著通道

才能明白上帝的意圖。

◎聖經

叫我們知道人子是上帝的兒子,

並且叫我們相信他是基督。

◎聖經六十六卷書被定為正典,

不是因為人們喜歡,

而是因為讀者們紛紛為它豁出了生命。

※讓我們認識聖經,

認識聖經的權威,

在聖經裡尋找信心。

 

 

 

 

 

 

 

 

 

 

上帝是用眼睛看不見的,但他通過話語讓人能看見他。上帝的話語是真理。認識真理的人便能擁有上帝的幸福。擁有上帝的幸福的資格在上帝的後嗣那裡。我們靠著耶穌的名,與上帝的兒子一同成為後嗣。為我們靠耶穌的名所得到的應許作見證的書就是聖經。為了見證聖經66卷中所說的王,人們把生命視如草芥。聖經證明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亦是基督。上帝將他的兒子作為基督派來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們成為上帝的後嗣。把這一目的告訴給我們便是聖經的使命。我們要尊重聖經的權威,把我們的靈魂交托給聖經。

 

上帝是看不見的,但是的確存在的。因為用眼睛看不見上帝,人們就以為我們是在憑空捏造,誘惑人。但只因為肉眼看不到,就說上帝是不存在的,這根本不成道理。上帝用自己的方法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和作工。人的眼力遠遠不如鷹的眼睛,連禽獸都不如的眼睛看不到上帝,就下結論說上帝是不存在的,這樣的判斷太武斷了。

上帝借著道把自己顯給我們。道從永遠之前就與上帝同在,所以知道凡是上帝所想的、所做的以及將要做的事情。人用眼睛無法看到上帝,但卻借著道能夠看到上帝。道就好比人能夠用來看見上帝的瞳仁一樣。

這道就是真理。“真理”一詞是唯獨上帝才能夠使用的詞彙。凡是屬世界的都不是真理,雖然世人也常使用真理這一詞,但要知道真理是唯獨屬於上帝的。真理,就是讓我們認識上帝的道。耶穌說:“我就是真理(約146)。”耶穌這樣說,是因為我們只有通過耶穌才能認識上帝。不通過耶穌,沒有人能見到上帝,認識上帝,來到上帝面前。我們是相信真理的人。如果不是真理,我們得不到能見到上帝的靈感,也打不開能看見上帝的靈眼。只有有真理的時候,我們才能見到上帝,得到認識上帝的靈感。

我們是靠著真理得到幸福的人。人們大都把錢財當做幸福的標準,甚至連信者都把錢財與福分看為同等。但就是因著這樣的原因,許多信者們才沒能得到真正的福分。就算有再多的錢財,也沒有一個人能靠著這些錢財進入永生。因為福分是上帝固有的權能。耶穌也從未說過自己賜福給人,而是說“蒙我父賜福的”(太2534),強調賜福的只有父。耶穌升天之前給門徒的最大禮物就是為他們祝福。

福,意味著“上帝的幸福”。所以,如果說“蒙福了”,意思就是說以上帝的幸福而幸福。福是唯獨上帝才擁有的上帝的財產。上帝把這財產賜給了他所愛的人,讓這些人以上帝的幸福而幸福。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有繼承上帝財產的權利。做父母的共同心願就是把自己的幸福分給子女。我們的父上帝願意我們幸福。我們通過認識真理,蒙受了上帝所賜的福分。

上帝的話語裝載在聖經裡面。聖經裡面也記錄著鬼的話,也記錄著不信者的話,還記錄著魔鬼的話,但我們要從聖經中找到的卻是真理。這就好比為了吃板栗,要首先把外面那層帶刺的皮剝開,然後再把外殼剝開一樣。雖然聖經裡面也摻雜著許多世上的話,但我們要能從中找到真理。

亞伯拉罕得到上帝所賜的福分,成為了福分的根源。換句話說,上帝把約的種子種在了亞伯拉罕的心靈裡。雖然說亞伯拉罕蒙了福,但並不是說他的財物突然增多,反而他要離開自己成長的故鄉,作為客旅過困乏的生活。但上帝明明把他作為了福分的根源,上帝把上帝的幸福種在了亞伯拉罕的信心裡面。就算亞伯拉罕在自己生前看不到那粒種子發芽結果,但他的後裔們一定會看到果實的。命令這樣的福分給我們的就是上帝的話語。很多人雖然嘴上說願意蒙福,但因為不知道什麼是福,所以得不到福分。福就是上帝的幸福,上帝願意把他的幸福賜給我們。那麼什麼樣的人能夠繼承上帝的幸福呢?

上帝的兒子是上帝的後嗣,換句話說是上帝的繼承者。上帝把自己的幸福繼承給他,為此把自己的名賜給了兒子。“耶穌”這一名是上帝的名,上帝從來沒有把這一名賜給天使,正如希伯來書15節說:“所有的天使,上帝從來對哪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指著哪一個說,‘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耶穌這一名本來是父的名,上帝唯獨把它賜給了兒子,所以唯獨上帝的兒子才得到作為後嗣的榮光。

但上帝的兒子又把他的名賜給了我們。對此約翰福音171112節說:“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約翰福音1726節又說:“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上帝的兒子懇切地期盼把父的名賜給用自己的血買來的人們。

今天我們成了能稱上帝為父的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就是後嗣。羅馬書817節說:“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那麼,我們怎麼成了上帝的後嗣?上帝把他賜給兒子的名也賜給了我們。約翰福音112節可以看到,凡接待耶穌名的,上帝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即上帝的後嗣。換句話說,上帝把耶穌的名種在了我們的靈魂裡面。魔鬼或者汙鬼也可以用嘴呼喊耶穌的名,但上帝從來沒有把耶穌的名種在他們裡面,唯獨把這名種在他的兒子和用兒子的寶血救贖的我們裡面。

為我們借著耶穌的名所得到的應許作見證的書就是聖經。聖經是由六十六卷書組成的。在這地球上有關亞伯拉罕和他的上帝的記載很多,但被認定為聖經的卻只有六十六卷書。這是因為與其他的記載相比,六十六卷書有明顯的不同點。讀這六十六卷書的人紛紛為此書見證的內容豁出了他們的性命。關於亞伯拉罕和他的上帝的大部分記載會給讀者帶來趣味,但唯獨聖經六十六卷書給讀者帶來嚴重的逼迫,甚至達到丟失性命的地步。

這是什麼原因呢?這是因為聖經是在為君王作見證的。君王有殺人的合法權柄。君王不會給背叛自己的人留下活口,甚至連將來要繼承王位的太子也不例外。太子在繼位之前如果出風頭,就會以亂謀的罪把他除去,因為一個國家只能存在一個君王。但聖經讓每一個讀者都承認,還有另外的王存在。君王問:“除了我,還有其他王嗎?”讀了聖經的人就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有”;君王問:“除我以外,還有其他的王來嗎?”讀過聖經的人會毫不猶豫地回答:“有!”所以君王發火,把他們用石頭打死,用鋸鋸死,把他們送入獅子洞穴裡讓獅子咬死,也把他們燒死,但他們卻不肯苟且得釋放,仍舊主張王要來。聖經說他們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1138)。把培養出如此證人的書籍聚集在一起,就成了今天我們所讀的六十六卷聖經。舊約聖經主張王要來,新約聖經主張王要再來。

如果有人讀了一百遍聖經,卻沒有發現王要來的事實,那麼這人就等於白讀了聖經。聖經在講有關王的話語。創世記是有關王的話語,出埃及記是有關王的話語,但以理書也是有關王的話語,詩篇、啟示錄都是有關王的話語。聖經所見證的這位王就是耶穌基督。就好像門徒們在耶穌面前承認“你是以色列的王”一樣,聖經的讀者們也會承認耶穌是王,並且為此而捨命。據說,讀了聖經而捨命的人到今天為止有八千萬名以上。就像這樣,讀過這書的人為了這書中所見證的王而捨命,並且這血的見證與聖靈的作工一同持續到今天。

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上帝派來的基督。我們不僅要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也要知道耶穌是基督。基督,有“奉上帝派遣者”之意。對於顯現在我們眼前的上帝的兒子,我們不要僅僅以希奇的眼光看熱鬧,而要知道上帝把他派來正是為了我。上帝為了我把他派來,讓他受死,讓他進入我的靈魂深處;我如果拒絕他,上帝該會多麼失望?拒絕如此珍重的上帝的恩典的人在上帝面前有什麼用呢?

上帝的兒子帶給我們的是什麼?那就是作為後嗣的權柄。上帝的兒子是上帝的後嗣。他復活後得到了天上的榮耀。我們是將來要復活,與耶穌基督一同成為後嗣的人。耶穌得到的榮耀與將來我們要得的榮耀是一樣的。所以聖經說,基督是我們的長兄(來16),我們是他的弟兄(來211)。我們要得到他所得的榮耀,享受他所享受的幸福。上帝賜給我們的恩典如此之大,人們卻還是不信,只是像乞討一樣過信仰生活,這是多麼令人遺憾的事?

聖經的使命是讓我們確實地明白上帝把他的兒子派來的目的。我們只有通過聖經才能認識上帝的事,認識上帝的愛,認識上帝賜給我們的恩典。這是因為聖經把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所做的所有一切都顯給我們看,並且為此做保證。

我們要把自己的靈魂與生命完全委託給聖經。放下過去迷戀的屬世的東西,完全依靠聖經,這就是信心。上帝按照自己的計畫進行所有的事情。人人都為自己的子女不惜犧牲,願意給自己的子女提供最好的東西,同樣,上帝作為我們的父,也願意給我們提供最好的福分。上帝願意我們作為他的兒女順從他,作為基督的新娘順從他,作為聖靈的僕人順從他。這就是聖經所見證的。我們要承認聖經的權威。承認聖經權威的時候,我們的信心才能活起來。

我的靈魂哪,你要承認聖經的權威!

我的靈魂哪,你要承認聖經的權威!

我的靈魂哪,你要承認聖經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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