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滅魔鬼的作為
【約一3:1~12】
2008年8月24日首爾聖樂教會主日禮拜講道內容
講道:主任牧師金箕東
上帝
是聖潔的。
他
為了除罪(太9:2)
將耶穌基督差到世上(太9:6)。
耶穌基督(太16:16)
是上帝永恆的後嗣(來1:2)。
他
成了肉身來,是為了嘗試死味(來2:9)。
他
顯現在世上,是為了受死(太20:28)。
他
受死的血既贖了我們的罪,
就讓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子們(弗1:3~5)。
魔鬼的作為是墮落,因此犯罪的人
必然滅亡(約一3:11~12)。
故此
我們要接受上帝的話語,以得到永生(約12:50)。
聖靈
區分
屬上帝的人和屬世界的人(徒2:38~39)。
◎要蒙恩!
蒙恩而成為
屬上帝的人。
◎要蒙恩!
蒙恩而得著
義和聖潔。
◎要蒙恩!
蒙恩而成為屬靈的人,
並堅守勝過世界的信心。
※蒙恩的人
才是基督徒,
是屬上帝的兒女們。
上帝是聖潔的。這裡的“聖潔”有被區分的意思。在聖經中,上帝指著自己說是聖潔的經文只有一處,即利未記11章45節“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上帝是獨一的。天上地上有很多神,但沒有像上帝一樣的神。作為靈,上帝是唯一擁有本體形象的神。上帝也是唯一擁有三個位格的獨一神。所以說上帝區別於其他神。
上帝不是世上諸神之一,其他的神都是被造的神,唯獨上帝是造物主。所有神都是從受造之日起永遠存在的,而非從永遠以前就存在;但上帝是從永遠以前直到永遠存在的神。所以說上帝是聖潔的。
我們的信在於區分上帝與其他神。十誡命中的第一條誡命向我們要求的就是,要區分上帝與其他神。這是我們信心的基礎。連上帝與其他神都區分不開的信心是顯不出上帝的義的。這種宗教性的信不能說是信仰,只可以說是信念。
上帝希望我們聖潔。這裡的“聖潔”意思是“被劃分為上帝的所有”。“聖潔的天”、“聖潔的天使”、“聖潔的聖殿”、“聖潔的話語”等等,這當中使用的聖潔都是這樣的意思。世上雖然有很多被造物,但只分為兩類:屬上帝的和不屬上帝的。
這世上有很多居所,但唯獨上帝的居所是聖潔的。哥林多前書3章16節說:“豈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這意味著我們的身體被區分為上帝的所有。
“上帝的話語”是聖潔的話語。人們雖然口口聲聲說在傳上帝的話語,但實際上卻是在傳自己的話、自己的感情。只有靠著聖靈傳的上帝的話語才是真理,因此這話語是聖潔的。
“教會”是聖潔的聚會。世上有很多人們自願組成的團體。建巴別塔的團體是怎樣的?這個團體雖然沒有上帝的話語,但人們通過自己的口音、言語聯合在一起。上帝之所以變亂他們的口音是因為,人只有通過上帝的話語才能成聖。教會是靠上帝的話語成聖的上帝的所有,而不是人們商議後搞起來的聚會。
上帝的話語與人們商議後製造出的教理截然不同。上帝的兒子按照上帝的話語做事,聖靈也沒有憑己意說什麼,唯獨叫人想起上帝兒子所傳的上帝的話語、明白上帝兒子所作的上帝的事。就像這樣,上帝雖然有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但上帝的話語只有一個。
教會就是被這樣的上帝的話語呼召、聚集、揀選之人的聚會。“教會”一詞有“呼召”、“聚集”、“揀選”之意。但今天卻有很多人把教會當成人們商討成立的社會團體。
上帝的所有,只有上帝才能使用。我們的身體是屬於主的,所以是聖潔的。不承認自己是屬於主的人,是被棄絕的(林後13:5)。聖經告訴我們,人若不聖潔,換句話說若不與世界區別,就無法見到上帝(來12:14)。
從古至今有很多人儘管處在患難逼迫中,也仍舊保守信仰的氣節,這是要證明自己是屬上帝的人。如今有很多人連自己是屬上帝的還是屬世界的都不知道,所以總是彷徨不定,沒有信仰的貞節,過著好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一樣混亂的生活。對於這樣的人,雅各書1章7~8節說:“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聖經告訴我們,信就是保守貞節到底。既然成為上帝的所有,就應該作為上帝的所有被使用到底。
我們借著浸禮成了主的所有,所以從此以後我們凡事都不能任意而行。就連上帝的兒子也沒有隨自己的意思行事,因為他知道自己是屬於上帝的。同樣,我們借著浸禮與基督聯合了,所以我們與基督一同成了上帝的所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也是上帝的奴僕。上帝的兒女是屬於上帝的,上帝的奴僕也是屬於上帝的。我們稱上帝為“主”,也是在承認我們是上帝的所有。
因為我們是屬於上帝的,所以我們應該服從上帝。不願意服從上帝的人,壓根兒就不想屬於上帝。反之,屬於上帝的人因為上帝將聖靈賜給他,所以能得到聖靈的引導。約翰一書4章5~6節說:“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我們是屬上帝的,認識上帝的就聽從我們;不屬上帝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人到了時候,靈魂與肉體就會分離。世人把這叫做死亡。我們要想一下,與肉體分離的靈魂到底要去哪裡(來9:27)。知道這一切的上帝將耶穌基督差到了世上。凡是有肉體的人都被律法捆綁著,所以都是罪人。律法本來是上帝在西奈山通過摩西傳給以色列百姓的信仰良心的準則。至於外邦人,一般良心代替了律法的角色,所以人人都懂得判斷善惡(羅2:15)。就這樣,人人都在律法的定罪下,所以沒有自由。
彼得後書2章19節說,人被誰制服就是誰的奴僕。在戰爭中,戰敗國要服從戰勝國。同樣的道理,魔鬼試探人結果得勝了,所以人的靈魂成了魔鬼的所有。換句話說,因罪而死的靈成了陰間的權勢魔鬼的所有,受魔鬼的支配。所以以弗所書2章1~3節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就像這樣,無論誰,只要受到良心的定罪,就只有受魔鬼的支配。
我也犯罪,但我不受良心的譴責。我如果受良心的譴責,就無法站在講臺上講道。我十分確信擔當我罪的基督的功勞。我知道這不是一種形式,耶穌把我的罪挪走,原來罪的位置被聖靈取代了,從而證明了我的罪得到赦免並非是虛構的。聖靈現在在我裡面以能力作工。
耶穌傳福音的時候說“天國近了”(太4:17)。當時人們對天國一詞非常陌生。舊約聖經中一次也沒有出現“天國”或“上帝的國”。舊約時代的人們渴慕的是上帝應許給亞伯拉罕的迦南地。第一個把天國介紹給人的是施洗約翰(太3:2)。
他說,將天國的實相帶來的那位要在自己以後來,自己是用水施洗,但那位是用聖靈施洗(太3:11)。約翰用水給人施洗,但沒有人在受洗後領受聖靈;但奉耶穌的名受洗的那些人卻領受了聖靈。
那麼聖靈降臨時出現的現象是什麼?使徒行傳10章38節說:“上帝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這都是你們知道的。他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上帝與他同在。”當時拿撒勒是個被冷落的村子,住在那裡的一般都是些身份低賤的人。歷史上從未有過先知出入那個村子,也沒有預言過那個村子。所以在舊約聖經中拿撒勒這個地方一次也未被提及。人們把耶穌叫做拿撒勒人,可見人們對耶穌帶有什麼樣的態度。但就是這樣的拿撒勒人,上帝卻用聖靈與能力膏了他。受膏之後,他便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被魔鬼壓制的人。
施洗約翰向人們呼喊“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然後用水給人們施洗,之後再沒有任何事情發生。但奉耶穌的名受洗的人們領受了聖靈。耶穌作為領受聖靈的人,首先做出了模範。他說:“我若靠著上帝的靈趕鬼,這就是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太12:28)”然後為人們趕鬼。這時候,瞎子睜開眼睛,啞巴開始說話。看到這一場景的人們都非常驚訝,說這是創世以來首次發生的事(約9:32)。就像這樣,天國不是觀念而是實相。
今天基督教會的問題就在於剝奪了聖靈作工的機會。呼籲人類理性的教理代替了聖靈想要見證的上帝的話語。上帝給我們的並不是教理,而是信。聖經告訴我們,唯獨擁有這信的人才是聖潔的。
基督流血是為了潔淨我們。這世上雖有很多人,但只有依靠基督寶血的人才能成為聖潔。希伯來書9章22節說:“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如今我們是靠基督的寶血成為聖潔的人。對於依靠寶血功勞的人,聖靈會降臨在他裡面,並用能力證明自己;從而使我們認識到了從未知道的詛咒的實體,並從那裡脫離出來得到自由。
綜上所述,有肉體的人因著肉體而被律法捆綁,而被律法捆綁的人就只能受魔鬼的支配。所以,人若不從律法中得救,就無法從魔鬼中得救、從死亡中得救、從罪中得救。如果說一個人得救了,就意味著這人從律法的支配中,即良心的捆綁中得到了自由,並得到聖靈的引導。
大概在十幾年前,我曾對一個司法官說:“真羡慕當司法官的人,不會受良心的譴責。”這時那個人苦笑著說:“真是這樣就好了!事實上每次審判的時候都像死一回一樣。”我問他為什麼,他告訴我說:“耶穌說心裡恨弟兄的就是殺人,心裡起淫念的就是犯姦淫,心裡起貪心的就是偷盜,雖然我審判別人,但我自己不也是罪人嗎?所以我需要恩典。”我又問他:“你要恩典做什麼?”他回答:“我想擁有些自由。”
幾年前有個名寺的僧人讀了我的散文選後,來找我。我問他:“僧人,你有自由嗎?”接著便對自由作了一番說明。他聽著我的說明,突然眼淚簌簌地往下落。他雖然修行了幾十年,心裡卻仍舊沒有自由。
心裡沒有自由的人不是聖潔人,心裡有自由的人才算是聖潔人。我們是通過浸禮把舊人埋葬、與基督聯合的人。所以羅馬書8章1~2節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人因為有肉體,所以無法脫離律法。羅馬書8章7~8節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人們非常重視肉體,為了肉體吃什麼喝什麼而苦惱,但其實比肉體更重要的是靈魂的自由。我們在有肉體的時候要得到靈魂的自由。
人們過一段教會生活後卻墮落的原因是什麼?因為沒有自由。沒有自由的人總是不安,無論做什麼事心裡都沒有定見。有一個人,他親密的教友因為受試探而離開教會的時候,他也跟著離開了教會。在後來的八年間他換過很多教會。後來他給我寫信說,離開我們教會後再沒找到見證真理的教會,所以靈魂慢慢開始頹廢,想重回教會卻又覺得不好意思,對不起教會。所以我常囑咐信徒們,在教會生活中有時會碰到一些用感情無法接受的人或事,當挺過這一瞬間後,以後回過頭來肯定會認為自己做得很好。
我感謝上帝的是,我從認識真理的那刻起就對“我是上帝的所有”堅信不疑。人們在上帝面前懶惰、吝嗇,都是因為不確信自己是主的所有。人若不確信自己是主的所有,儘管可能在主面前勉強自己服從,但靈魂卻沒有自由。這樣的人在禮拜時,獻十分之一也不是出於甘心,而是出於勉強;獻上禱告也不確信能得到應允,心懷二意。我們要知道,我們只要禱告過的問題就已經在上帝的手中。主說,我們奉他的名無論什麼,他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約14:13)。儘管如此,人們還是不相信主的應許,是因為自己不聖潔。
人的靈能擁有靈感。人因著罪靈死了,所以沒有靈感,也因此不明白上帝的話語。上帝將耶穌基督差來代替已死的靈還債,用血把已死的靈買回來(徒20:28)。並且將聖靈澆灌在裡面,讓靈活過來。這樣活過來的靈有靈感。有靈感,就意味著靈是活的,沒有靈感就意味著靈不是活的。
要想領受上帝的話語,就一定需要靈感。仍舊在罪下面的人因為靈處於死的狀態,所以沒有靈感。但靈活著的人能擁有靈感。所以被聖靈充滿的人能聽上帝的話語。耶穌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真理的聖靈來了的話,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2~13)
那麼殺死人靈的是什麼?是罪。每個人對罪的概念都各不相同。有的人把違背良心的叫做罪,有的人把違背社會法度的當作罪。但聖經把罪分為“能得赦免的罪”和“得不到赦免的罪”,也可以叫做“至於死的罪”和“不至於死的罪”。約翰一書5章16~17節說:“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上帝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能夠得到赦免的罪是上帝用自己的權利給予饒恕的罪,這樣的罪在耶穌來到世上之前,即在律法下面也得到了饒恕。所以上帝說:“你若留意聽耶和華你上帝的話,又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留心聽我的誡命,守我一切的律例,我就不將所加與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身上,因為我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15:26)”還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8)”
耶穌還未被釘十字架之前,曾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太9:2)”這話的意思不是說癱子的原罪得到赦免,靈活過來了。以色列人是在律法之下的人,所以他們都很清楚自己所受的苦難與詛咒都是因為犯了罪。主就是對這樣的人說“放心吧,你的罪赦了”。
耶穌說過,違背律法的一切罪都可得赦免(太12:31)。這類罪在過去借著牛、羊、鴿子的血也能得到赦免。我們因肉體的軟弱而犯的自犯罪或想法或因品性而犯的本罪等,都屬於這類罪。上帝知道我們肉體的軟弱,憐憫我們,所以只要用他的權威饒恕我們,這些罪就可得赦免。
不是說信耶穌的人就不犯罪了。一個人儘管通過浸禮把舊人埋葬,成為與基督聯合的人,也仍舊可能產生憎恨他人的心,甚至冒出想殺人的想法。對於這樣的罪,保羅告白說:“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21~24)”
我們雖然信耶穌得到了恩典,但因為有肉體,所以仍舊犯罪。我們強調聖潔,意思是要努力聖潔,而不是說在這世上能得到完全的聖潔。完全的聖潔只有在靈魂與肉體分離的時候才有可能。哪怕是信耶穌領受聖靈的人,只要有肉體,就免不了犯罪。有的人裝出一番聖潔的樣子說:“我是長老,所以我不犯罪。”這是謊言。這樣的人還不如坦白地說:“我犯了罪。”約翰一書1章9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總之,以上所說的這種罪靠著上帝的饒恕能夠得到赦免。
反之,還有一種罪是上帝無法饒恕的。正是為了這種罪,上帝才將耶穌差到世上,讓他付出罪價買回我們。這就叫代贖。上帝已經宣佈“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上帝的話語是連上帝自己都不能取消的。這就是上帝的公義。上帝非人,必不至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至後悔(民23:19)。這樣的上帝是不會輕視自己所說的話而否認義的。
所以上帝為了憐恤人而讓自己的兒子受義的審判,為人類償還了罪價。制定法的儘管是上帝,但上帝為了憐憫人也要付出罪的代價。上帝讓自己的兒子代替人擔當自己所定的公義的審判,為的是把在罪下面的人類搭救出來。
帶有罪人的身份與犯罪是兩碼事。犯了罪充分可以得到饒恕,但罪人這個身份不僅得不到饒恕,還必須要償還罪債。所以耶穌才代替人受了刑罰。承認這一點的行為就是受洗。浸禮,人一生只接受一次。接受浸禮就代表著接受代贖的恩典。彼得前書3章21節說:“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接受浸禮,就是用身體去體驗耶穌代替自己償還罪債的事實。
耶穌代贖了我們的罪,償還了我們本該下地獄的罪債。所以從此以後我們每天都要告白自己的罪得到饒恕。我們每天得到饒恕,這不是說耶穌每天都要死。就好像耶穌只有一次死一樣,代贖也只有一次,浸禮也只有一次。但即使是得到了代贖的人,也要每天得到饒恕。所以詩篇68章19節說:“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就是拯救我們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
不接受代贖的人是屬於魔鬼的。約翰一書3章8節說“犯罪的是屬魔鬼”,這就等於說“不信的人是屬魔鬼”。魔鬼想盡辦法讓人輕視、不信上帝的代贖。我們因為勝過了這些誘惑,相信基督的代贖,所以才成了基督徒。嚴格來講,我們不是因為承認了罪或者自己的罪得到了饒恕,所以才成為基督徒,而是因為基督代贖了我們的罪,所以才成了基督徒。成為基督徒,就意味著成為基督的所有。我們本是被罪捆綁的罪人,但主付出代價將我們買來了。使徒行傳20章28節說,上帝用自己的血把我們買來了。所以說我們是他的所有。
我們要從罪中得到完全的自由。浸禮不是儀式。就如同基督為了償還我們的罪債而一次受死一樣,我們借著浸禮一次就得到了自由。但今天很多人雖然來教會,但仍舊屬於魔鬼。他們感覺不到信耶穌的喜樂。這是因為他們把信仰誤解為宗教。宗教不能給人自由,不能給人喜樂,不能給人永生的應許。宗教的信心不過是信念而已。靠著信念罪得不到赦免,也無法進天國。我們借著信耶穌所作的事而一次性地得到代贖,借著告白罪而天天得到饒恕。
有的人犯了罪後就想:“我離去天國太遠了,看來我沒有資格信耶穌。”這是完全錯誤的想法。信耶穌的人因著肉體軟弱,也可能犯罪。當然不是說安心地犯罪也沒關係。人本該聖潔地活著,卻做不到,這是件非常冤枉的事。但就算因著肉體的軟弱而犯了罪,但已經被埋葬的罪人的身份是不會重新活過來的。
屬魔鬼的人不能聖潔。與聖潔相反的就是骯髒。巴力西蔔是什麼意思?糞坑的主人。受魔鬼支配是骯髒的,我們要讓自己的靈魂潔淨。所以要信耶穌受洗,受洗的人要知道,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一次性地支付了罪債,所以無論律法還是魔鬼都無法再控告自己了。但我們仍舊是軟弱的存在,每天都要得到饒恕。所以要被聖靈充滿。
我的靈魂哪,你要聖潔!
我的靈魂哪,你要聖潔!
我的靈魂哪,你要聖潔!
[출처](34)20080824除滅魔鬼的作爲 |작성자berea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