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話語

(太51720

  

上帝

是永存的。

使兒子成為永恆的後嗣(來12)。

全能的上帝能夠一下子成就自己的旨意(羅122),

卻讓世上的受造之物經過成長的過程(羅81820),

叫種子成為樹木,叫樹木結出果實(太719)。

上帝沒有命令天使經過成長的過程(來114),

唯獨命令人經過成長的過程(路1319)。

這是為了

讓人擁有人子的成長過程(路240)。

人子的身體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

又有上帝的恩常在他身上。

上帝的誡命所要的是順從,

當人順從誡命的時候信仰也會成長(西110)。

誡命

讓人尋找上帝的義,

肉體做不到的事情(羅83

上帝讓人靠著耶穌的恩典做到,

就是讓人靠著聖靈的能力重生(約35)。

◎要蒙恩,

靠著耶穌的功勞

成就律法的要求。

◎要蒙恩,

靠著耶穌的寶血

脫離律法的定罪。

◎要蒙恩,

靠著聖靈的帶領

勝過法利賽人的義。

※律法

是把人引向耶穌的法。

讓我們靠著耶穌而得救。

上帝是永存的。我們之所以相信依靠上帝,是因為他比我們大,比我們永久,比我們完全,比我們全能。我們不是在勉強承認上帝的權威,而是真正體驗了活著的上帝。

我們領受了聖靈。聖靈不僅改變了我們的人格,而且讓我們在屬靈上得到了重生,並且把恩賜與能力給了我們。所以我們靠著聖靈能夠趕鬼醫病。人怎麼能做到這些唯獨神才能做到的事呢?這是因為上帝是活著的,他將自己的靈,即聖靈賜給了我們。

因為上帝是永恆的,所以他的話語是永恆的,他的應許是永恆的,他的國度是永恆的。今天我們想要進他的國,這就是對永恆國度的嚮往。還有,我們哪怕他的一句話也不願意錯失,是因為他的話語是永恆生命的糧食。對於上帝是永恆的這一事實,我們要用信心而非用人類的論理接受。

世人們以為人出生在世上活幾十年後最終離開世上的話,一切就結束了。但我們借著相信耶穌基督知道有復活,並且知道了這復活與我們不無關係,是上帝給我們的應許。上帝為了堅固這個應許將聖靈賜給了我們,聖靈通過我們彰顯出恩賜與能力,以印證我們裡面復活的信心。就像這樣,上帝讓我們認識到復活與永生。

人活在世上最懼怕的就是死亡。聖經指著人說是“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215)。若有人說要殺死自己,沒有一個人不會懼怕。獨裁者的恐怖政治就是指用能殺人的力量統治國家。在獨裁政治下的人們服從獨裁者,是因著對死亡的懼怕。

聖經告訴我們世上還有比獨裁者更強大的“掌死權者”,就是魔鬼(來214)。魔鬼不是觀念性存在,而是掌死權的屬靈存在。魔鬼所作的事當中沒有一個是拯救的事工,只有殺害,所以被魔鬼欺騙受試探的人,他的靈魂必會死亡。肉體感覺不到靈魂的死亡,但靈魂死後顯出的結果卻是那麼明顯而又具體。詛咒就是其結果。我們在趕鬼的時候可以清楚地知道,不信而死的靈魂是受詛咒的靈,這樣的靈死後的處境極其不幸。

人若被魔鬼欺騙受了試探,不僅靈魂會死,肉體也會生病死亡。甚至有人因著環境受詛咒而陷入痛苦中,結果勝不過痛苦自己了斷了性命。就像這樣,魔鬼不管靈魂還是肉體一概摧毀。在魔鬼如此權柄下的人們都帶著懼怕生活,甚至經過漆黑的街巷時,都感覺到仿佛後面有人在追隨自己要殺害自己似的,非常懼怕不安。所以人們平時問安的話都是“保重”“小心走好”等。就像這樣,人人都帶有懼怕,但假如沒有死亡的話,也就不會有懼怕了。

魔鬼是掌死權的,這權勢大得連上帝的兒子在這權勢下代替人類的詛咒時都不得不死。魔鬼如此大的權柄是從哪裡來的?經上說,律法是死亡的法(羅82)。律法不是拯救的法。上帝的話語有拯救人的福音,也有定人罪的律法。上帝沒有讓苦話與甜話出自一張口,而是通過摩西將律法傳給了人,借著耶穌基督將福音傳給了人(約117)。

通過摩西告訴給世人的話語是定罪的話,即審判的話。在這話語面前沒有一個人不被定罪。羅馬書310節說:“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無論誰在來到耶穌面前之前首先要在律法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在律法面前認為自己沒有罪的人必免不了刑罰。承認自己是罪人就等於說“我已經死了”。

上帝把在律法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的人作為自己的百姓,並且把他們給了兒子。所以耶穌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639)”上帝將在律法下麵被定為罪人的人給了兒子,讓兒子拯救他們。

律法從消極的一面來看,是把犯罪者,即不信者送入地獄的法;從積極的一面來看,是將人引向耶穌的法。所以律法從消極的角度來看是惡法,從積極的角度來看是良善的法。也因此對不信者來說律法是惡法,對得救的人來說律法是良善的法(羅712;提前18)。

魔鬼惡用律法。他知道人若不信耶穌基督,就只有因著律法的定罪而滅亡。律法是到天地都廢去之前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的法(太518)。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所以對拒絕耶穌基督恩典的人來說,律法的定罪就如同冷酷的死刑宣判一樣。

有人去醫院做體檢,檢查結果是癌症。總以為自己很健康的人得到這樣的診斷,心情肯定非常不好。不過,對於想要活命的人來說,這診斷還是值得感謝,但對於沒有想要活的意志的人或者認為沒有治癒可能性的人來說,醫生的診斷是對自己的詛咒。但要知道疾病不是醫生給的,醫生只是讓患者明白自己生病的事實。

在我們國家,若家族成員中有患了絕症的,家人常常向當事人隱瞞事實。當事人對自己的病情若有些懷疑而詢問的話,家人總是安慰說“不會死的,醫生說問題不大”。所以很多當事人直到死那天都不知道自己要死了。但在西方,一般都把病情告訴當事人。這是為了讓當事人承認現實,讓他們擁有想要活的意志。

上帝就連罪人也不願意他下地獄,而是希望他悔改得救(提前24)。上帝將律法賜給人不是為了叫人滅亡,而是為了拯救人。人類在接受律法的定罪之前已經處於必要滅亡的地步。

亞當受魔鬼試探而吃了善惡果的瞬間,亞當與在他裡面的全人類就成了罪人(羅512)。死亡不是亞當犯罪以後上帝才造的,上帝命令亞當不要吃善惡果的時候就已經宣佈了死亡。亞當雖然聽了這命令卻還是犯了罪,所以在犯罪的瞬間就死了。

事發之後被趕出伊甸園的亞當與他的後裔們在幾千年間都沒有聽到上帝的話語。與上帝斷絕關係的狀態持續了很長時間後,人們連自己的靈死了的事實都不知道。那時上帝呼召摩西,將診斷人類因犯罪而死亡的事實的法給了他。這就是律法。

律法不是叫人滅亡的法,而是叫人知道人類在亞當裡面已經死了的事實的法。律法對人說:“你不是殺了人,也犯了強姦,還偷盜、悖逆父母嗎?從你裡面出來這些惡行都是因為你是罪人。種豆得豆,種瓜得瓜,你犯罪是因為你是罪人,你犯罪是因為你的靈魂已經死了。”

人在律法面前非常不安,因為很難遵守律法。律法為什麼那麼難遵守?因為人都是罪人。反之,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是沒有罪的。所以對他來說,律法不是難遵守的法。人要想像人一樣活著並不難,但牲畜要想像人一樣活著就難了。同樣的道理,義人像義人一樣活著很容易,但罪人要想像義人一樣活著就難了。人類很難按照上帝的話語生活的原因就在這裡。

所以律法讓人承認自己是罪人,從而叫人靠近救恩。而魔鬼為了叫人不明白律法,就是說為了叫人不明白自己是罪人而處處妨礙。不知道自己是罪人的人就不會悔改,而不悔改就只能處於魔鬼的支配下。

聖經告訴我們,犯罪的是屬於魔鬼,上帝的兒子來就是為了除滅魔鬼的作為。魔鬼被扔進火湖裡的時候,屬於魔鬼的人們也只有與他一同滅亡(太2541)。魔鬼的目的就在此。

有的人因著律法明白了自己是罪人,但仍舊不想脫離罪。這樣的人與那些不明白自己是罪人的人一樣,只有滅亡。所以魔鬼的另一作工就是讓明白自己是罪人的人得不到恩典。人沒有能力脫離罪,不僅亞當犯的罪,就連自己出生後不認識上帝時犯的所有罪都沒有能力脫離。死人無法活過來,無法避免下地獄,也無法進入永生。但人做不到的,上帝做了(羅83),這就是恩典。

人的良心認為,既然自己犯了罪,就應當支付代價。是的,犯了罪後別人代替自己支付罪價是不可能的,但人做不到的上帝能做。上帝讓耶穌基督背負了我們的罪受死,又叫他從死裡復活以顯出他的義。所以上帝的恩典就連世界上最狠毒的殺人犯也能拯救。上帝的恩典裡面沒有絕望。人怎麼能穿過茫茫大海?但坐船可以。同樣的道理,我們罪人怎麼能進入永生?但在耶穌基督裡面,罪人也充分能進入永生。

總之,魔鬼第一,讓人無法領悟律法。即,叫人不明白自己是罪人。第二,叫罪人無法得救。即,叫人得不到恩典。聖經教導我們的是,人因著不信所以才會滅亡,具體地說就是因著不信不明白自己是罪人,因著不信得不到恩典。

在上帝面前承認“我是罪人”的人就算過了律法這一關。過了律法這一關的人現在要蒙恩。知道自己有病卻不治病有什麼用?同樣,明白自己是罪人的人現在要領受恩典。明白自己是罪人的人是成就了律法的人,得到恩典的人是迎接真理的人。我們在明白自己是罪人並蒙恩的瞬間,魔鬼就成了徹底的失敗者。

明白自己是罪人的人為了渴慕恩典,一定要有對生命的熱愛。不是對必要朽壞的肉體的熱愛,而是對永恆生命的熱愛。聖經不是關於肉體問題的書,通過醫病與神跡使肉體的疾病得到醫治,這就好像永恆的實像的影子。比肉體的健康更重要的是解決永恆的死亡的問題,進入永恆的生活中。

世上有很多人,但不都信耶穌。只有想要永遠擁有自己生命、熱愛生命的人才信耶穌。約翰福音316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上帝將獨生子賜下是為了讓人得到永生。所以不熱愛永生的人不相信獨生子。只有想要永遠擁有自己生命、熱愛自己生命的人,才會承認自己是罪人,也才會蒙恩。

我的靈魂哪,你要得到恩典永遠活著!

我的靈魂哪,你要得到恩典永遠活著!

我的靈魂哪,你要得到恩典永遠活著![출처](15)20080406遵守話語|작성자berea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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