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是復活

【約112526

  

2008112日首爾聖樂教會主日講道內容

講道:主任牧師金箕東

上帝

是自存者。

將道賜給世人,為的是給他們生命(約663)。

道是從永遠之前

就與上帝同在的上帝(約11)。

為了嘗試死味成為人子(來29),

上帝叫他受死(太162122),

即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是為了叫他從死裡復活(來57)。

並且

借著人子的受死

釋放人類脫離罪惡,不叫他們滅亡(約31617)。

不但如此

借著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神跡

賜給人信心(來122),

好叫凡是信從上帝和基督的人

都能得到復活的生命(約1125~)

◎耶穌是復活,是生命。

他賜給我們信心

是為了讓我們靠著恩典得到復活。

◎蒙恩才能得生。

復活並不是幻象,

而是實像。

◎讓我們蒙恩。

要借著復活的盼望

過屬靈的生活。

※耶穌既作為人子復活,

復活就成了我們的盼望,

我們也要蒙受這恩典。

上帝是自存者。他在天存在之前就獨自存在。那時,上帝的兒子在父懷裡,聖靈也還未從父裡面出來。即聖父、聖子和聖靈在一起。

上帝立兒子為後嗣,為他創造了天。但兒子並沒有認為自己享受父的榮光是當然的。他知道,自己如果作為靈繼承天,就會與父同等,所以決定降低自己作為擁有肉體的人進入天上。父接受了兒子的心意,為兒子進行了六天的創造。終於上帝的兒子作為肉身來到世上,並且經過受死復活進入了天上。如今他作為擁有肉體的人子坐在上帝的右邊。

所以今天我們說“在天上的父”的時候,實際上指的是在上帝右邊的人子。上帝是獨自存在的,所以在有天之前就已經存在了。他是無所不在的,在天內,也在天外。我們是認識並相信這獨一的上帝和他兒子的人。

我們信耶穌或者讀經都是為了得永生(約316539)。約翰福音173節說,要想得到永生,就要認識獨一的上帝與他所差來的耶穌基督。認識上帝的人要認識耶穌,認識耶穌的人要認識上帝。所以耶穌也說:“信上帝,也當信我。(約141)”以色列百姓雖然在上帝賜予的律法之下,但仍舊得不到救恩,是因為他們雖然認識上帝,卻不認識耶穌基督。若不認識耶穌基督,就無法真正認識他的父上帝。

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相信他差來了獨生子。本來沒有人能看見上帝,但我們親眼見到了獨生的上帝,親手摸過他,親耳聽過他的聲音(約118)。人若否認這一事實僅僅強調上帝是用眼睛看不到的,最終也只能否認耶穌基督。猶太人們要殺耶穌的理由是什麼?上帝是看不見的,耶穌卻說自己是上帝的兒子,所以無法容納他。今天伊斯蘭教抵擋耶穌的原因也在這裡。

但創世記126節明明說,上帝是有形象的。上帝為什麼是獨一的神?本來神是沒有形象的存在,天上的天使也沒有形象。雖然天使們顯現在人面前的時候有形象,但那是在受差遣時按照自己擔當的職分暫時顯明的形象,而非天使固有的形象。上帝從未給任何神形象,十誡命中也有“不可作形象(出204)”的誡命,意思是說不要給任何神賦予形象。連創造主都沒有給他們賦予形象,我們又怎麼敢這樣做呢?上帝警告過,無論誰若雕刻偶像並給他們賦予形象的話,就必受詛咒。擁有形象的神只有上帝一位。

那麼上帝的形象是誰?耶穌基督。哥林多後書44節說,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像。這就是福音,但魔鬼總是蒙蔽人的心,叫人不相信這一事實(林後43)。還有希伯來書13節也說耶穌是“上帝本體的真象”。耶穌把上帝的形象顯給了人。人看到的不是異象,異像是無骨無肉的,但耶穌是作為有骨有肉的身體來的,所以人們能用眼睛看見他、用耳朵聽到他、用手摸到他。

上帝的兒子這樣成為肉體來,是為了將自己與上帝區分開。他說“父是比我大的”(約1428),這是在告白只有父是獨一的。他降低自己成了暫時不如天使的存在,即擁有肉體的人(腓25~8)。所以可以說上帝的兒子成為肉身來到世上,是對父的愛、尊敬與忠誠的表現。

人不如天使是因為人有肉體。天使因為沒有肉體,所以沒有死亡。他們從受造之日起永遠存在,所以他們如果墮落,就要下地獄受永遠的痛苦。但人有肉體,所以一定要經歷出生與死亡。耶穌作為肉身來也是為了嘗死味。他借著死在父面前表明了“我這樣侍奉您”的意思。

耶穌是上帝的形象,所以看見了耶穌就等於看到父。當腓力要求耶穌將父顯給他看的時候,耶穌回答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你不信嗎?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做他自己的事。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即或不信,也當因我所做的事信我。(約149~11)”

太初與上帝同在的道,即洛哥斯是指上帝的實像說的。洛哥斯是上帝能夠將自己顯給人的最佳機會,最佳條件。人能用眼睛看到洛哥斯,也能用耳朵聽到洛哥斯,還能用手摸到洛哥斯(約一11~4)。那麼上帝通過洛哥斯讓我們看到了什麼?他來到世上被釘死在了十字架上。不是暫時昏迷過去,而是被人殺死了。不是在路上被行人打死的,而是按照法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人們確認他真的死了之後,將他埋在墳墓裡。人們就這樣用自己的權柄與能力殺死了上帝的兒子,但上帝卻救了他。

上帝的兒子以肉身來到世上,人們按照自己的意思把他殺死了,上帝又讓他從死裡復活了,這就是聖經的內容。當然聖經中也有亞伯拉罕的故事、大衛的故事、王和先知們的故事,但這些都不過是配角而已。獵人去樹林打獐子的時候,不僅看到獐子,還能看到兔子、麻雀、被風吹動的樹枝。同樣,人世間發生著許多事件,而聖經要說的就是關於來到這世間的上帝兒子的事。

通過聖經可以赤裸裸地看到世界是如何對待上帝兒子的。世界殺死了他,而且不是用一般的方法,而是如同對待強盜一樣地殺害了他。這說明在亞當裡面的人的罪惡就是這樣。罪是什麼?殺害上帝的兒子,並且是讓耶穌淒慘羞恥地死,這就是罪。無論是心裡犯的罪還是行為上犯的罪,無論大罪還是小罪,只要詛咒上帝的兒子,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就是罪。耶穌受死時不僅背負著人類所有的罪,而且還被人們視為比強盜還惡的人。但上帝救了他。這就是聖經的內容。

有的人說,自己如果活在耶穌那個時代,就絕不會像猶太人那樣殺害耶穌。但要知道猶太人殺害耶穌不是因為他們比別人更惡。他們是代表人類殺害耶穌的。比如說,有個人從新聞報導中聽說某兇惡的殺人犯被抓了,這時他心裡想:“這傢伙應該槍斃才行!”後來當聽說犯人受了死刑,就說“死得好!”這個人雖然沒有用自己的手殺死犯人,但心裡卻非常贊成這個人死。同樣的道理,猶太人只不過是殺害耶穌被使用的工具而已。不是說若沒有猶太人,耶穌就不會死;耶穌若不死,我們就無法得救。

假如聖經中沒有耶穌流血的事,聖經就失去了它的價值。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都在講血。抓羊和牛流血、抓山羊和鴿子流血,這都是對耶穌基督的死的模型。牧羊人接待客人的時候都會宰羊做菜,這時沒有人會流淚痛哭,反而會興高采烈地邊哼著歌曲邊殺羊。就像這樣,當時人們對耶穌的死毫不關心,對於上帝的兒子憂傷、上帝痛苦的那瞬間,沒有任何人關心。他們就好像抓羊的時候一樣毫無感覺地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毫無感覺地把耶穌埋在墳墓裡。

家人去世的話,人們都會大聲痛哭的。但沒有人會因為煎雞蛋的時候失去了一個寶貴的生命而痛哭,反而會哼著歌兒煎雞蛋。就像這樣,人們對耶穌的死毫不關心。這是犯罪的人的心靈。人犯罪之前首先是藐視上帝。犯罪就好像哼著歌兒煎雞蛋一樣藐視上帝,殺死上帝的兒子。因著沒有勝過瞬間的感情而犯的罪也是殺死上帝兒子的罪,心裡犯的罪也是殺害上帝兒子的罪,嫉妒別人的罪也是殺害兒子的罪。在犯罪的瞬間,肉體和感情可能會得到暫時的滿足,但因此上帝的兒子要死。

聖經記錄的就是以上內容,即上帝的兒子來到世上,但人們把他殺死了,上帝又救了他。用一句話來說,聖經是關於上帝兒子的故事。如果問“創世記裡有什麼故事?”人們一般會回答“有關於亞伯拉罕的故事”;如果問“出埃及記裡面有什麼故事?”人們一般會回答“有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故事”;“使徒行傳裡面有什麼故事?”“使徒們的作工”“啟示錄裡面有什麼故事?”“關於末世的故事”……當然,這樣回答也不錯,但耶穌是怎麼說的?

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當時只有舊約聖經。舊約聖經是為耶穌做見證的書。那麼新約聖經是什麼?記錄新約聖經的人們是這樣說的:“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2030~31)”就像這樣,聖經全部都在見證耶穌。

所以說,創世記是見證耶穌的書。約翰福音856節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出埃及記也是見證耶穌的書,出埃及記中出現的逾越節羔羊的血是對耶穌寶血的預表;但以理書也是關於耶穌的故事;使徒行傳也是關於耶穌的故事;啟示錄也是關於耶穌的故事。用刀子無論割身體的哪部分都會出血,同樣無論翻開聖經的哪部分都能看到耶穌的血。今天我們領受上帝的話語就好像是喝耶穌的血一樣。啟示錄1913節說:“他穿著濺了血的衣服,他的名稱為上帝之道。”上帝的話語是穿著濺了血的衣服的道。總之,聖經都是關於血的故事,關於耶穌的故事。

那麼這故事的高潮是什麼?上帝叫耶穌復活的事實。這是我們的信心與盼望。我們信耶穌是因為相信叫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上帝也能救我們。耶穌介紹自己的時候說“我就是復活、生命”,還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1125)”我們信耶穌是為了得到復活,就好像耶穌復活了一樣。進入永生也是在復活之後的事。領受上帝的話語、用寶血洗淨罪的我們靈魂將來也要變成身體,帶著這身體進入永生。如果沒有復活,那麼我們所信的就是枉然,所傳的也是枉然,一生所過的敬虔生活也是枉然(林前1512~19)。

吃餅喝杯的時候,我們要做的事並不是要同情兩千年前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而流下眼淚。耶穌對那些因為他要受難而哭泣的女人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路2328)”主向我們要的並不是同情的眼淚。他的死是唯獨上帝的兒子才能做到上帝的權柄,上帝的能力。耶穌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1018)”我們不要為了主哭,而要因著恐怕自己和自己的子孫不悔改無法得到復活而哭泣。

有的人說:“我向著十字架的標竿奔跑!”這句話聽起來很雄壯,但聖經從來沒有說我們的標竿是十字架。我們信心的標竿是復活(腓310~14)。我們常常在主面前獻身忠誠,是因為相信我們有復活的榮光。復活的榮光!

經上說有的人復活得生,有的人復活定罪(約529)。復活受審判的人最終要進入地獄的火中。我們不能參加審判的復活,一定要參加生命的復活。不能參加頭一次復活的人必須要經受患難。經上說,幾乎沒有人能在那患難中持守自己的信心。所以我們要擁有在患難到來之前參加頭一次復活的信心。

主啊,讓我向著復活的標竿獻身!

主啊,讓我仰望著復活的標竿成為血的見證人!

主啊,讓復活的信心與盼望充滿我吧!

[출처](44)20081102是復活|작성자berea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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